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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杂志范文

政治学杂志

政治学杂志范文第1篇

摘要:日本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较中国早几十年,虽然马克思主义思想未能在日本占据主导思想,但是不乏众多优秀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学者。日本的私立大学有百余年的创建历史,在日本私立大学的名校中,有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前沿与中心,这些大学代表着当今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水平,成为了日本高校中马克思主义思想研究的中坚力量。

关键词:私立大学;日本马克思主义;学者;研究

一、引言

日本是东亚研究马克思主义最早的国家。日本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解读被誉为更接近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原貌。因其在社会现实的实践性方面的研究极具特色,而被称为日本马克思主义。在日本的高校中不断涌现出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学者与名家,部分私立大学也成为了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中坚力量。

二、关于马克思主义思想在日本的传播与影响

日本于20世纪初期就开始了日文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重要著作出版。从1904的《共产党宣言》、1906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到1965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部分著作的日文版要早于世界上俄、英、法等其他版本。随着学者们对于马克思手稿的第一文献的寻找,得以出现大量遵循马克思本来面貌的原创性成果。而在较为合理的解决了如何认识早期与晚期马克思的“整体像”问题后,日本于20世纪中期出现了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高潮,各种学派林立,在日本高校的经济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领域的研究方向上多冠以“马克思主义”的主题,相关学者辈出,对日本整个社会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关于日本私立大学的创建发展与现状

日本的大学一般被划分为国公立大学与私立大学。私立大学主要指由民间组织创建,使用民间资本经营的大学。日本近代第一所私立大学是福泽谕吉于1868年所创建的庆应义塾,1920年庆应义塾被正式更名为庆应义塾大学。福泽谕吉被称为“明治教育的功臣”、“日本近代教育之父”。作为日本明治维新前后的教育家,其始终强调教育强国,积极传播西方资本主义文明,主张排除封建道德,提倡平等、独立,对日本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他人无法相比的推动作用,其代表作《劝学篇》被翻译成多种文字,为世界所认可。当代日本拥有600余所私立大学,数量远远超过国公立大学。私立大学因其办学经费主要来源于学费、捐款和募款等非政府资金,所以大多侧重于社会实践性。但在其中也不乏如庆应义塾大学为首的世界性超一流院校以及关关同立(指日本关西地区的关西大学、关西学院大学、同志社大学、立命馆大学)等著名的一流大学,这些私立大学资金来源充沛而丰厚,著名研究学者聚集。

四、日本私立大学中的专家学者对马克思主义思想的研究方向

庆应义塾大学作为日本马克思经济学研究中心,产生了众多的马克主主义理论家和活动家,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学者中有饭田裕康、金子胜、大西广等。饭田裕康教授(1937-)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信用论与经济学史,在积极吸收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正统学派思想的同时,尤其重视实证性研究。金子胜教授(1952-)主要通过对制度经济学、财政学、地方财政论等的研究,力主撤除原子核动,振兴日本经济。大西广教授(1956-)在研究马克思主义当代经济学的同时,作为中日友好恳谈会顾问,积极推动中日两国的友好交流。专修大学也是关东地区的私立名校之一,经济学部的新田滋教授作为宇野学派的一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原理论、阶段论和方法论,对马克思《资本论》与现代思想、马克思与宇野经济学等进行了著书立论。内田弘教授在资本论的形成史、马克思研究的基本线、马克思主义者三木清的思想研究等方面有一定的成果。立命馆大学是位于日本关西地区的私立名校之一,立命馆大学的已故学者冈崎荣松(1930-2001)作为宇野学派的马克思经济学第一人,一生着力于对资本论的研究,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基础理论在日本的传播做出了重大贡献。松尾匡(1964-)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经济学在数理分析与实际运用,在金融缓和方面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政治学教授小崛真裕是知名的日本左派学者,对于马克思主义与民主问题、福利国家与政党问题有深入的研究。关西地区另一所私立名校关西大学的已故教授杉原四郎(1920-2009)着力于古典派经济政治学以及马克思主义学史思想史的研究。植村邦彦教授(1952-)主要从事社会思想史、西方近代社会与市民社会思想研究以及近代德意志思想的研究。此外日本还有很多私立大学拥有优秀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学者,如同志社大学、关西学院大学等。日本早在20世纪初期就已经出现了大批著名的马克思主义者,如幸德秋水、河上肇、三木清、古在由重等,翻译出版了大批的马克思主义著作。20世纪的60—70年代又由于马克思主义思想两大理论的研究突破,出现了“宇野经济学”、“大冢史学”、“望月史学”、“市民社会派”等诸多学派。这些学派的专家学者多执教于高校,在研究与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同时,也培养了相关人才。在当今的私立大学中就活跃着这些马克思主义研究人才,他们将马克思主义研究与时代相结合,勇于批判日本政治中的右倾思想,这些左派的研究思想也为日本的政治注入了一股清流。

五、结语

综上所述,日本私立大学中马克思主义研究水平较高,成为了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中坚力量,这些大学将日本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独立的研究对象,具有自身的鲜明特点。这些研究也具备着分析家们评论出的三个特点:1.在学术性上重视马克思和恩格斯原著的文献考证与原始文本的解读。2.具有横跨多种学科领域的综合性。3.研究资料的丰富性与敏锐的时代性。这些私立大学在拥有优秀的马克思主义研究学者的同时,也积极地与中国进行学术方面的交流,推动了两国之间的友好往来。2007年同志在访问日本期间,特意选择了位于日本京都的立命馆大学进行访问交流。在对这所私立大学的访问中,同志在赞扬了其先进的文化思想研究水平的同时,也肯定了其作为私立大学在日本高校中的先进地位。

参考文献:

[1]张亮.日本马克思主义的当展-访日本立命馆大学小崛真裕教授[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09,(01).

[2]王海锋.日本马克思主义研究具有重要价值[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24).

政治学杂志范文第2篇

由于采取了上述理论预设,博弈分析范式使人们能够在一个更微观、更精细的层次上来解析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之间的互动关系,较好地回避了社会科学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二分带来的紧张与对立,能够更好地理解和阐释各类社会政治现象。也正因为如此,一些学者将其对社会科学的意义与微积分对经典力学与物理学的意义相提并论。〔8〕迈尔森更大胆地宣称:“非合作博弈论实际上实现了社会科学研究的统一,纳什均衡概念的提出是20世纪可与DNA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学发现相媲美的理论贡献。”〔9〕金蒂斯虽然十分清楚博弈分析范式的弱点,但还是禁不住雄心勃勃地试图以之为一般分析框架来统一整个行为科学,因为在他看来,“博弈论对于理解各种生命形式尤其是人类变化过程具有核心作用”,并且,“忽视博弈论对一个学科来说是一件糟糕的事情。”〔10〕一旦人们将博弈分析范式应用于社会科学研究,就有可能产生如下几项比较优势:其一,由于它的理论预设具有相当大的一般性、包容性和广涵性,凡研究者认为是理性个体(人、生物、计算机)之间策略互动的现象都可以置于博弈分析范式的框架之内加以探究;其二,通过将微观个体行为与宏观社会实在置于互动的层面上加以理解和阐释,人们能够更好地化解个体与整体、行动与结构的二分与循环论证问题,在为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社会实在提供微观行为基础的同时也为理解后者赖以发生的各种约束和条件提供宏观的语境和背景;其三,通过对博弈情势进行数理建模,研究者可以对博弈各方所处物理环境、信息分布、主观信念、行动策略以及支付(收益)进行直观描述,从而对问题有更准确的把握;其四,由于大量使用数学语言,博弈分析范式为学术对话和交流提供了清晰、精确的形式化语言系统,为检验各种认识在逻辑上是否一致提供了一个基础,使研究者能够根据数学模型自结论回溯至假设,以便理解导致特定结论的假设条件。〔11〕其五,运用博弈分析范式进行研究,有助于研究者提出一系列量化的可检验的理论命题,以便人们根据经验事实对这些理论命题进行证实或证伪。

二、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涵义

我们知道,政治学研究始终具有海纳百川、包容并蓄的理论传统,十分注意借鉴、吸收、运用和发展其他学科的分析方法与理论成果。博弈分析范式也不例外,倘若政治学者接受它的理论预设,认为社会政治实在是有理性个人间策略互动的产物,就能够将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使它的上述特点和优势在政治学研究领域得到充分体现。需要说明的是,在国外学术话语体系中,人们通常将博弈论看成是理性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2〕,或者干脆等同于理性选择理论本身,并不严格区分理性选择理论与博弈论这两个概念,也很少使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提法。然而,国外学者所说的理性选择理论绝大多数情况下实际指的就是以博弈论为核心组成部分或者说博弈论化了的“升级版”的理性选择理论。鉴于国内外学术话语体系的差异,对二者做一概念上的区分,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从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中抽取出来做一相对独立的系统梳理与评析,仍然不乏积极意义。这样,一则可以使我们更清晰地凸显出二者之间既相联系又相区别、既继承又发展的事实,二则也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国外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趋势。更重要的还在于,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用语比理性选择政治学研究的用语能够更全面准确地传递出其作为一种主体间、理性主义与建构论式政治学研究的真实意涵和内在精神。另一方面,随着政治学研究的“专业化、分化与杂化”和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与融合的日益发展〔13〕,政治学研究这一概念的涵义与指称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很难严格界定。宽泛地讲,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概念至少可以包含两层涵义:一是指政治学者所从事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二是指具有其他学科背景的学者针对传统政治学理论议题所做的博弈分析。本文主要采用第一层涵义,即政治学者运用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预设、研究方法、数理模型而进行的政治学研究。这样,一来可以将本文限定在一个相对有限的范围之内,二来也能够将公共物品供应、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道德习俗演化等跨学科研究议题纳入视野,以真实反映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和发展现状。

(二)三个发展阶段以及各阶段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

毋庸置疑,博弈分析范式的形成与发展及其在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应用推动了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形成与发展。然而,这一过程并非是一个政治学研究从属于或单向接受博弈分析范式的过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有其自身发展的脉络和逻辑,对博弈分析范式的丰富与完善也作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理论贡献,因而有必要加以单独讨论。为了叙述方便,我们将这一过程大致划分为试探期、成型期和常规科学发展期三个阶段并侧重对各个阶段的发展水平、代表人物与理论成果进行扼要评析。

1.试探期

《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出版以后,著名政治学者多伊奇(K.Deutsch)敏锐地注意到了这一理论动向,对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领域的可能性予以肯定:“在一定范围内,该方法与一些政治学理论问题的相关性是显而易见的。”〔14〕经济学家赫维茨(L.Hurwicz)也认为:“两位作者用以处理经济问题的方法具有充分的一般性,因而适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甚至军事战略学。”〔15〕他们的乐观预测很快得到验证。进入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里克尔(W.Riker)、谢林(T.Schell-ing)、罗尔斯(J.Rawls)、诺齐克(R.Nozick)、谢普斯尔(K.Shepsle)、奥德舒克(P.Orde-shook)、奥唐耐(G.O’Donnell)等人开始试探性地应用博弈论的概念、方法和模型对政治联盟、组织行为、策略投票、议会过程、国际谈判、军控与核扩散、自由平等、公平正义、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等理论议题展开研究,取得了不少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也随之崭露头角。里克尔1962年出版的《政治联盟理论》被公认为经典之作。〔16〕里克尔在书中提出了“社会法则是建立在博弈论基础上的”这样一个在当时还显得比较大胆和超前的命题〔17〕,并运用“核”(core)这一合作博弈论的重要概念提出了著名的最小获胜联盟理论,在政治联盟、组织行为、议会过程等研究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国际政治理论家谢林不但首开先河将博弈论应用于国际谈判、军事冲突、军控与核扩散等问题的研究,还提出了“聚点”(focalpoint)均衡和“可信承诺”(crediblecommitment)的重要思想,对博弈论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因此荣膺诺贝尔经济学奖。〔18〕比较政治学者奥唐耐通过分析阿根廷各党派之间的联盟与博弈对该国政治发展的影响而将博弈论引入比较政治发展研究〔19〕,带动了后续民主转型研究的分析范式转型。博弈论对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也产生了直接而有力的影响。在构建公平正义学说时,最大最小法则(maximinrule)这一严格竞争博弈(零和博弈)的纳什均衡决策法则是罗尔斯推演差别原则的关键,也是人们批评差别原则的一个重要切入点。〔20〕此外,我们看到,罗尔斯从卢斯和雷法合著的《博弈与决策》以及冯•诺伊曼和摩根斯坦在《博弈论与经济行为》一书中加以明晰化的冯•诺伊曼—摩根斯坦期望效用理论中获益匪浅。〔21〕罗尔斯本人也承认:“正义论也许是理性选择理论最重要的部分之一”。〔22〕诺齐克对博弈论的运用就更为明显和彻底。在论证最小国家理论时,诺齐克依据的正是囚徒困境这一经典博弈模型。〔23〕有意思的是,罗尔斯等人对理性选择和博弈论的运用将传统的社会契约论改造为精致的道德几何学论证体系,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形成一个庞大的所谓的“罗尔斯产业”〔24〕,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当代政治哲学研究的复兴与繁荣。总体上看,由于博弈分析范式自身还不十分成熟以及政治学者对其还普遍比较陌生,因此从人数、成果数量和理论影响等几个方面看,该阶段还属于少数政治学者试探性地从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早期发展阶段。

2.成型期

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生物学家史密斯(J.Smith)将经典博弈论应用于生物演化建模并提出演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stablestrategy,ESS)的概念,演化博弈论得以形成并快速发展。在演化博弈论的影响下,演化博弈论对均衡策略的产生、变化与收敛给出了进化论式的解释,赋予其模仿、学习、突变等新的来源,从而使博弈论分析框架更加灵活、全面,理论解释力也有了进一步的提升。政治学者也从不同角度对博弈分析框架进行修正和完善并将其更加紧密地与政治学研究结合起来,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譬如,著名政治学者阿克谢罗德(R.Axelrod)较早将演化博弈论引入社会科学研究,就囚徒困境模型中的局中人如何走出困境、实现合作展开深入研究〔25〕,为博弈分析范式的完善做出了重要贡献;奥斯特罗姆等人以博弈分析范式为核心组件提出的制度分析与发展(InstitutionalAnalysisandDevelopment,IAD)框架重视现实世界中人们的学习能力,认为制度选择行为可分为宪法规则、集体规则和操作性规则三个不同层级,人们能够修改上一层级的博弈规则以发展出新的策略集合进而实现制度变迁,从而突破了博弈规则和策略集合外生给定的传统观念,更好地解释了人类的制度选择行为与制度变迁过程〔26〕;贝茨(R.Bates)等人另辟蹊径地将历史叙事与博弈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强调历史过程在策略选择与均衡精炼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埃尔斯特、罗默(J.Roemer)等人发展了博弈分析马克思主义并将其应用于剥削、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等理论议题的批判性研究,将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精神注入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提升了它的理论品格,也丰富了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多样性。在这些代表人物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政治学者加入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阵营;不同的分析路线逐渐形成并从不同的方向上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加以拓展;各分析路线之间进行频繁的学术交流,相互借鉴对方的学术观点和研究结论;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大量涌现,被众多研究者频繁引用;一批教科书性质的博弈分析政治学教材应运先后出版,对博弈论的基本概念、分析方法、理论模型及其应用于政治学研究所得到的重要结论进行系统总结〔27〕;而以奥斯特罗姆后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为突出标志,该发展阶段的研究工作也得到了学术界的高度评价和广泛认可。可以说,八九十年代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理论框架和主要分析路线基本成型并取得重要进展的一个黄金时期。

3.常规科学发展期

随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发展成型并占据政治学分析范式的主流甚至统治地位,它也进入了一个“常规科学”发展期〔28〕。策略、均衡、支付、核、囚徒困境、讨价还价、协调博弈等博弈论术语成为学术交流的通用学术话语,大批学者在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预设下展开常规科学性质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以至于能否运用博弈分析模型和计量分析方法甚至成为美国政治学界文章发表、学生培养、教职聘用的重要依据,而其他分析范式则面临日益边缘化的窘境,直到2000年美国政治学界爆发了一场声势颇为浩大的“范式改革运动”(Perestroika)之后这种情况才有所改观。〔29〕我们以2001至2010年间《美国政治学评论》、《美国政治学杂志》、《政治研究》等英美主流政治学刊物刊发的文章为对象做了一个初步的文献分析,发现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类文章仍然十分常见,基本保持每期一篇甚至一期多篇的刊发频率。从研究内容上看,这些文章涉及策略投票、政治联盟、国际关系、公共物品供应、宪政与法治、政治发展与民主转型、市场经济的政治基础、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道德习俗演化等广泛的理论议题。从研究方法上看,人们非常娴熟地将博弈建模、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实验仿真、统计计量等多种分析方法有机地结合起来,对一些具体问题和理论细节进行精雕细刻式的细化与完善,通过一些添砖加瓦式的研究工作使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更加血肉丰满。不过,我们也应注意到,这一阶段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越来越具有库恩所谓的“解谜”特征,虽然日渐丰富、精巧、细致,但也难免给人理论原创性不足之感。在笔者看来,出现这种情况恐怕和一个困扰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重要问题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有关。日常经验告诉我们,权力在人们的社会政治生活策略互动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理应被纳入博弈分析范式的理论框架,成为它的一个核心要素。然而,遗憾的是,虽然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有了长足进步,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但权力还只是作为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一个分析对象而存在,并没有作为一个理论要素而被整合进其分析框架之中。可以想见,如何将权力这一政治学的核心要素纳入分析框架以使我们能够从权力的角度加深对理性个体间策略互动的理解仍将会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甚至整个博弈分析范式面临的一个主要挑战,也是未来需要继续深入的一个发展方向。

三、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议题与分析路线

(一)组织、行为与制度三大理论议题

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议题大体可分为组织、行为与制度三大范畴。早期的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主要集中于组织、行为研究,具体包括政治联盟、议会过程、策略投票等主要内容。其后由于受到新制度经济学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蓬勃发展的影响,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重心也由组织、行为分析转移到制度分析上来。目前来看,这一领域也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最活跃、最深入、成果最丰硕的一个领域。由于博弈分析范式具有很强的社会科学元分析范式(meta-paradigm)的理论属性,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理论议题因而表现出十分鲜明的跨学科、跨子学科交叉研究的特征。举例来说,在新政治经济学这一学科交叉领域,来自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博弈分析理论家密切合作,在市场经济的宪政基础、经济发展与政治民主、公共物品供应、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等理论议题上取得了大量积极的研究成果。同样,在政治哲学领域,政治哲学家与博弈论学者、经济学家的联系也颇为紧密。如前所述,一方面罗尔斯、诺齐克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受到博弈论的影响,另一方面宾默尔等博弈论学者的社会契约论研究和伦理学研究也受到罗尔斯等人的政治哲学研究的影响,从而呈现出一种相互交流、彼此借鉴的良好局面。宾默尔在《博弈论与社会契约》一书中曾经明确表示:“我希望能告诉人们博弈论是研究政治哲学必不可少的工具。”〔30〕我们看到,这一希望已逐渐变成现实,以群体合作、自由平等、公平正义与道德习俗演化等议题为主要内容的博弈分析政治哲学研究已成为一个成就显著且发展动力十足的学术领域。

(二)五个主要的分析路线

得益于政治学分析范式多元化的理论传统,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者在理解“社会实在由理性个体间的策略互动建构形成”这一博弈分析范式理论预设上存在着旨趣、视角和侧重点上的微妙差异,在“策略”是源自审慎推理、遗传演化、模仿学习抑或突变创新以及个体微观行动受到组织、制度、历史、文化等宏观的结构性变量多大程度的影响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分化出里克尔、谢普斯尔、奥德舒克、温格斯特(B.Weingast)等代表的理性选择、阿克谢罗德代表的演化分析、奥斯特罗姆代表的经验主义、贝茨、格雷夫(A.Greif)、温格斯特等代表的分析叙事以及埃尔斯特、罗默等代表的博弈分析马克思主义等几个主要的分析路线。需要注意的是,一方面,这些分析路线之间的家族相似性常常多于其差异性,它们之间在学术渊源上亦存在着千丝万缕的紧密联系或亲缘关系。另一方面,同一学者在不同时期的分析路线也会发生变化,即使在某一分析路线内部,其观点也不尽完全相同。而且,随着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深入,各分析路线之间也存在着相互吸收、借鉴、融合的发展趋势。因此,上述提法只是为了使我们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内部存在着多个分析线路这一事实有所了解并方便我们对它们之间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而提出的,不应把它们当作标签而固化下来。

(三)理性选择与分析叙事两个分析路线的基本特征

限于篇幅,本文只对理性选择与分析叙事两个分析路线的主要特征进行扼要介绍与评析,其他几个分析路线留待将来再做介绍与评析。

1.理性选择分析路线

唐斯(A.Downs)、布坎南(J.Buchanan)、奥尔森(M.Olson)等经济学家对民主投票行为、宪政民主的公共选择过程、利益集团与集体行动的组织困境等问题的研究是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直接理论来源,其代表人物有前面提到的里克尔、谢普斯尔、奥德舒克、温格斯特等人。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保留了较多的理性选择理论的元素,与其他分析路线相比,具有理论假设最少、研究结论最为一般、适用范围最广等主要特征,但也导致产生诸如对人们的理性能力要求过高、难以深度解释一些经验事实或历史个案以及对价值和规范问题关注不够等一些弱点和不足。不过,对这些弱点和不足进行修复的努力却直接间接地刺激了后续其他分析路线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理性选择分析路线在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一种类似于母体和催化剂的作用。80年代初以来,温格斯特开始成为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中一个十分活跃的学者,发表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文章,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观点,成为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温格斯特对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本思路和研究程序做了很好的归纳,有助于认识其基本特征,我们将其转述如下:理性选择途径是从一组具有明确偏好的个人开始的。在明确背景下的个人策略互动是这一途径的特点。制度影响着每个个体的有效行为,影响着这些行为的次序,影响对每一个决策者都有用的信息结构,而这些影响又使制度模型化。〔31〕需要说明的是,温格斯特这里所说的理性选择途径虽未明确使用博弈论、博弈分析范式一类的术语,但实际上意指的就是以经典理性选择理论的“理性人假设”为基础对“个人策略互动”进行博弈分析的理性选择分析路线。我们认为,上述这段话十分准确、贴切地描述了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本思路和研究程序,有助于认识其基本特征。当然,后期理性选择分析路线也做出一些积极的改变,“理性人假设”有所放松,较为注意借鉴、吸收其他各派的理论要素和长处,等等。温格斯特本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在90年代后期与贝茨、格雷夫等人一起提出和倡导分析叙事的分析路线,理性选择的色彩有所淡化。

2.分析叙事(analyticnarrative)分析路线

该分析路线的核心主张由贝茨、格雷夫、利维(M.Levi)、罗森瑟(Jean-LaurentRosenthal)和温格斯特五人在90年代末正式提出,是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各分析路线中出现较晚但引起广泛关注且影响力不容忽视的一支。分析叙事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追求理论与事件或者说演绎与归纳、普遍与特殊的有机统一。正如贝茨等人指出的那样:“我们的方式是叙事性质的,它与事件、报道和场景紧密相连。它又是分析的,诉诸明确和形式化的逻辑演绎,从而有助于探究与解释。”在此过程中,“对理性选择与博弈论的运用,使叙事转化为分析叙事。”〔32〕分析叙事的核心任务就是“如何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发展出系统化的理论解释。”〔33〕不难看出,同宏大叙事(metanarratives)相比,分析叙事的理论目标是中观的、具体的和有限的,满足于对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具体制度、机制进行深度的案例分析,而同一些传统的历史制度主义理论传统相比,分析叙事又不限于叙述历史,而是力图对其进行深度解释。分析叙事研究者通常首先要对档案、记录、文献等相关史料进行收集整理,对相关历史事件进行叙述还原,然后通过构造适当的博弈模型(通常为扩展型博弈模型)对这些史料加以形式化,使之理论再现为一个或一组简洁明了、清晰直观、逻辑一致且可检验的数理模型并据此对所研究的问题提出理论解释。因此,分析叙事理论模型弈的参与者不再是抽象的个人或组织(联盟),而是历史上真实的个人或组织(联盟),他们的策略集合、互动过程以及博弈结果也是根据史料加以分析总结的。因此,一方面,分析叙事力图从当事人的偏好、策略与行动的微观视角出发去理解制度、机制现象;另一方面,当事人的偏好、策略、互动过程以及最后形成的制度、机制又是从其所处的历史场景之中加以理解和把握的。在博弈分析政治学各分析路线之中,分析叙事尤为重视从历史制度主义这一古老的政治学理论传统之中汲取理论养分并将其与博弈分析模型有机地结合起来,较好地弥补了此前研究普遍存在的历史维度的弱点。因此,甫一提出便引起了学界的高度关注与积极反响。不过,人们对这种将博弈分析模型与历史事件结合起来以解释复杂历史过程的做法也存有不少疑问。埃尔斯特便认为分析叙事没有取得预料中的成功,与上述五位学者还就此有过一番认真的对话与争论。〔34〕然而,无论如何,作为在新的理论发展水平上恢复政治学理论传统的一项积极探索,分析叙事的理论价值是值得肯定的。上述两个分析路线并非截然对立,而是各具特色,各有所长。简而言之,分析叙事试图将历史过程对当事人策略选择与均衡精炼的影响模型化,适合分析中长期的、将时间维度考虑在内的、真实的策略互动过程;理性选择分析路线则试图将策略互动过程一般化,适合分析将历史等结构性约束视为事先给定的、将时间维度排除在外的、抽象的策略互动过程。它们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我们可以把分析叙事看成是在理性选择分析路线的基础上纳入历史制度主义的理论要素的产物,即所谓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rationalchoiceinstitutionalism)。〔35〕对研究者来说,这种多元分析路线和谐共存、良性互动的局面,为人们根据自己的学术立场和偏好各取所需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结语

本文从理论预设、发展阶段、代表人物、理论成就、研究议题、分析路线等几个方面展开,尝试对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做了一个较为系统的梳理、提炼和评析。当然,相关文献卷帙浩繁,我们的梳理和评述还相对有限。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难看出,在一大批学者多年来持续的努力下,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已成长为政治学研究的一个主流分析范式和重要的知识生长点,有力地推动了政治学研究的范式转变与理论创新,丰富了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理解。如果说实证主义与行为主义促使研究者将政治学研究关注的目光转向人们的行为及其后果,那么,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则将这一关注的目光进一步转向人们行为背后的动机、意向性以及互动过程及其后果。诚如库恩所言,“范式一改变,这世界本身也随之改变了”。〔36〕正是在范式转变的层次上,博弈分析政治学研究深刻地改变了我们观察、理解、解释社会政治现象的思维方式、理论视界、分析工具和话语体系并因此而带动了整个政治学研究的蓬勃发展,也再一次验证了分析范式与研究方法的创新是政治学研究理论创新的一个重要推动力量这一事实。

政治学杂志范文第3篇

在辛亥革命时期新旧交替的总体格局之下,学术文化领域也呈现出一种新陈代谢的活跃场面。如果说洋务运动和时期近代学术新潮还处于萌芽状态,那么,20世纪初期的10余年间则破土而出,初步勾画出了近代学术文化的风貌,为后来的学术发展奠定了基础。其间最突出的表现:一是许多学者已经不是仅仅停留在对西方学术文化的一般宣传和介绍,而是身体力行,以近代的新型学术理念去重新审视中国传统的学术文化,并试图融合中西文化;二是在中国传统学科不断创新的基础上,产生了“史学革命”、“文学改良”,同时创立了一批社会学、哲学、政治学等新的学科,在学科分类上逐步和西方接轨;三是进一步发挥了鸦片战争以来经世致用的学术传统,热衷于解决辛亥革命时期的实际问题,使学术研究涂上了很强的功利色彩;四是涌现出像梁启超、章太炎、严复和王国维这样的学术大家,提升了辛亥革命时期的学术水准。这四个方面的交织运作,使辛亥革命时期的学术多变、多元、求新,而较少传世的经典佳作。

晚清的学者多具有较强的反传统意识,对固有的研究理念和研究方法常持批判态度,而注重吸收和应用从西方传入的近代新学去从事学术研究。上海《广益从报》的一篇文章明确指出:中国传统的学术“无一真切实用”,尤其是宋明理学,“空谈心性”,“塞民之智,弱民之力,使天下之士,悉出于空疏无用之一途”。“西儒之言曰:非正义无以谋利,非明道无以计功,此天下之公理也。而董仲舒则曰: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后世泥其说者,至薄事功而不言,浸淫既久,遂开宋学空谈之先声”。所以,要振兴学术,首先要学习西方,抛弃空谈,“倡明实用之学”。[1](第68号)严复则利用他在学术界的影响,一面大力翻译西方的学术著作,介绍西方的研究方法,一面批驳旧式的学术传统,呼吁改革研究理念和研究方法。在严复看来,无论是讲义理的宋学还是重考据的汉学,都缺少科学性,于事无补。他尖锐地批评中国学术“锢智慧”、“坏心术”、“滋游手”,“其为祸也,始于学术,终于国家”。他认为,“西学格致,则其道与是适相反。一理之明,一法之立,必验之物物事事而皆然,而后定之为不易。其所验也贵多,故博大;其收效也必恒,故悠久;其究极也,必道通为一,左右逢源,故高明”。[2](第1册,P45)为了传播西方学术研究的理论和方法,严复在辛亥革命时期翻译了8部欧美学术名著。流亡日本的梁启超则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努力更新自己的研究理念和研究方法。他讲他在日本所汲取的新知,如临山荫道上,“应接不暇”,甚至不得不“以今日之我去攻昨日之我”。1902年后,梁启超在思想和学术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已经开始以近代学术大家的姿态驰骋于中国学术界了。章太炎和王国维同样深受西学的影响,而且善于创造性地将西方的理论和方法中国化,并实际运用到自己的学术研究中去。总之,历史推进到20世纪初年,有头脑的学者都在学习西方的过程中更新自己的学理。鸦片战争后60年间那种关于是否应引进西学的激烈论争已经销声匿迹了,代之而起的是怎样引进西学以及如何在融合中西学术的过程当中创造新的学术。对此,王国维在1911年《国学丛刊》的发刊词中有十分精辟的论述,他说:

“学之义不明于天下久矣,今之言学者,有新旧之争,有中西之争,有有用之学与无用之学之争,余正告天下曰:学无新旧也,无中西也,无有用无用也,凡立此言者,均不学之徒,即学焉未尝知学者也。……中国今日实无学之患,而非中学西学偏重之患。……余谓中西二学,盛则俱盛,衰则俱衰,风气既开,互相推动,且居今日之世,讲今日之学,未有西学不兴而中学能兴者,亦未有中学不兴而西学能兴者。特余所谓中学,非世之君子所谓中学,所谓西学,非今日学校所讲授之西学也”。[3](P72-73)

王国维在这时强调的是,中西、新旧之争已经毫无意义,中国学术只有在中西贯通和融合中才能有新的发展。这表明,在辛亥革命以后的学术界,只有学贯中西的学者才可能是时代的弄潮儿。王国维等人正是看到了这一不可抗拒的潮流,在努力提高自己的西学素养的同时充分发挥其深厚的中国古典学术文化的优势,以西方新理论和新方法诠释中国古典文化,从而使中国传统学术具备了近代气息,焕发出新的生机。梁启超关于中国学术变迁大趋势的思考以及对先秦诸子和古代学术的研究,成为20世纪初年学术界中一大亮点。章太炎以近念重新研究古代经学,对《春秋》、《左传》、《易经》、先秦诸子学以及汉学、玄学、宋明理学都提出了许多新的见解。他在日本办国学讲习班,新论迭出,使鲁迅等一批热血青年为之倾倒。王国维接受叔本华等西方学人的哲学观点和新的治学方法后,在哲学、红楼梦、教育学、古代诗词等领域的研究中成果卓著。严复虽然较少有关于古典文化的学术专著,但他在翻译西方学术经典时所写的许多按语中,提出了不少新观点。辛亥革命时期出现的这种以新观点、新方法重新考察中国古典学术文化的新动向,不仅使当时的学术研究面貌一新,而且影响久远。五四时期胡适等人的学术研究以及30年代的新儒家等,基本是沿袭着这个套路走过来的。

中国传统的学科分类是经、史、子、集,基本服务于传统的文史研究。1840年鸦片战争后,不仅单纯的历史和文学研究受到了西方文化的冲击,文史子集的分类也遇到了挑战。随着洋务运动和时期一批新学堂的涌现,一些新的课程如物理、化学、西医、外语等首先出现在教学当中。到了20世纪初年,在废除科举制度和扩建新学堂的情况下,传统的文史研究发生了巨大变化,产生了“史学革命”和“文学改良”,也涌现出不少近代的新学科,从面改变了传统的学术研究格局。洋务时期的“格致学”逐渐演进为自然科学,在学界的地位不断提升;西方社会学也传入中国,为人侧目;西方哲学被引入,逐渐成为一门新的学科;经济学也问鼎中华,被学者看好;其他如政治学、法学、军事学、地理、天文学等也渐渐萌发了。辛亥革命催生出一批近代新型学科,这不仅为后来的学科发展奠定了根基,而且对中国传统的学术起了较大的分解作用。这应该是辛亥革命时期学术文化变迁的一个不应忽略的重要方面。

辛亥革命时期的学术研究基本是为了“匡国济世”,服务于社会变革的大局。上海的《新世界学报》鲜明地提出学术要为政治服务,为国家尽“匹夫之责”的观点。其《序例》明确指出:“世界之立,文化之成,榷而论之,大要有二:曰政曰学。学者,所以学政也,虽然吾不敢言政。顾亭林曰: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学,其尽匹夫之责欤!”[4](1902年第1期)这样的认识,在清末民初带有普遍性,反映到学术领域就是主张从学术中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那时的史学、文学、政治学等,无一不是以解决当时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即使像章太炎、邓实等人关于“国粹”的研究,也是为了“激动种性”,服务于“反清革命”的政治斗争。辛亥革命时期的许多小说,如《老残游记》、《孽海花》等,都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直观写照,甚至连小说中的人物都可以从现实中对应地找到,个别人物的名字还使用了谐音。这种立竿见影式的学术创作,确实对改革现实、发动革命具有促进作用,但却限制了学术研究的深入发展,使学术研究在较低的水准上徘徊,难以产生传世精品。这是鸦片战争以来学术界的一种普遍现象。从道咸时期的“经世致用”,到办洋务,再到变法维新,基本都是“急用先学”,将学术研究变成了向西方“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式的政治任务,也就是将学术和政治等同起来。所以,近代以来的学术大家,多数是政治家或思想家。辛亥革命时期的学术泰斗,除了王国维是真正的学者之外,梁启超、章太炎、严复基本都是政治家或思想家。这就使学术上的功利倾向无法逆转了。事实上,只有独立的学术研究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由精深的学术文化转化成服务社会的应用性的学术研究才会水涨船高,功效显著。近代学术忽视高深的纯学术研究,总是在功利的左右下在浅层次上重复,这不仅影响了学术研究的提高,也使中国向西方文化的学习问题百出,难以摆脱困境。

梁启超、章太炎、严复和王国维作为辛亥革命时期学术界的领袖,其学术理念和研究方法以及学术个性,自然影响巨大。从总的倾向来看,梁启超善于宏观研究,具有很好的整体把握和提炼能力,而且观点新颖、宣传有力、情感丰富,能够将高深的学术问题以大众易于接受的形式表达出来,加上他主办的《新民丛报》的市场效应,其在知识界的影响力是无法估量的。相对来讲,章太炎的学术风格则古典厚重,善于以典雅的文字论述古代学术,在深奥中体现近代精神和时代意义,其治学精神主要影响于上层知识界。他很自信,乃至目空一切,曾扬言:“吾死以后,中夏文化亦亡矣!”[5](P474)不过,平心而论,在中国古典文化的近代转型方面,章太炎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严复虽然是公认的翻译家,但于辛亥革命时期的学术发展功不可没。他在翻译西方经典名著过程中不仅介绍了新的哲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和伦理等,而且传播了近代的研究方法,如大胆的怀疑精神和归纳法,严复称之为“内籀之术”,[2](第5册,P1250)也就是西方十分流行的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这种科学的实证方法,从辛亥革命时期起步,后逐步发扬光大,一直影响了几代人。王国维热衷于纯学术研究,尤其是武昌起义后前往日本京都留学,完全醉心于学术殿堂而不可自拔。他政治上虽然日渐后退,但做学问总是运用新理论和新方法。他总是“由疑而得信”,“由博以反约”,在大量的证据基础上提出精辟的论点。[3](P38)对于做学问时的境界,王国维更视之为成败与否的生命线。他写道: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栅处,此第三境也”。[3](P67)

王国维虽然是在评论古诗时以词人的名句讲这段话的,但他强调的是学术创作时境界的极端重要性。这既包括心境、意境,也涉及及个人的学术素养和研究方法。诚然,这里着重讲的是高屋建瓴的新角度、精力集中的刻苦精神和经过深思熟虑后所得出的新结论。王国维认为,只有有大境界,才会成大学问家。

总而言之,王国维等四大名家各具特色、各有千秋,从不同角度和不同侧面推进了辛亥革命时期的学术更新。他们虽然切入点不同,学术风格存异,但在突破旧传统的束缚、传播近代学术研究理念、推广实证主义的科学研究方法上是完全一致的。辛亥革命时期学术文化的更新,也集中反映在这里。

“史学革命”和“文学改良”是辛亥革命时期学术更新的两朵金花。“史学革命”对传统的旧史学加以揭露和批判,用进化的理念、综合和演绎的实证的科学方法,从历史的叙述中获取新意义,求得新观念。“文学改良”充分肯定了小说的社会地位和文学价值,使小说成了时代的“宠儿”,堂而皇之地登上了中国文坛;与之相配合,对文言文的批评以及白话杂志的崛起,昭示着文学的语言工具必将有一场变革;而话剧、西方音乐、绘画等的输入和传统戏曲的更新,则有力地促进了文学艺术的近代化。“史学革命”和“文学改良”,标志着中国传统学术在新时期的变异和新生。

扛起“史学革命”大旗的是梁启超和章太炎,其中尤以梁影响最大。1902年梁启超发表《新史学》,揭开了《史学革命》的序幕。梁批评中国传统的史学陈陈相因,缺少生机,至少有四大问题:一是知有朝廷不知有国家,二十四史实际变成了24姓的家谱,国家的命运和前途被置之不理;二是知有个人不知有群体,历史成了少数英雄活动的大舞台,变成了个别人物的兴衰史,百姓和群体完全被排除在外;三是知有陈迹不知有今务,所有的史书只是为死人作“纪念碑”,不能察古而知今;四是知有事实不知有理想,旧史书只注重于单纯的叙事,不能从史实中总结出规律,上升到理性,然后开民智,益国民。这四大问题又引申出两大弊端,即写史“能叙述而不能别裁”,“能因袭而不能创作”。[6](P1)于是,中国古代的史书难懂、难选择、无启发、少情感,不能起到开启民智、教育国民、服务国家的目的。中国传统的史学已经落后于时代,不能适应近代社会发展变革的需求,必须改革。梁启超具体提出三项革新:第一,历史学必须叙述进化之现象;第二,历史学必须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第三,历史学必须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研究其“公理公例”。总而言之,梁启超是以进化论为理论指导,试图对传统史学进行彻底改革。

章太炎对“史学革命”的看法几乎和梁启超如出一辙。在《qiú@①书》所收录的《哀清史》、《哀焚书》、《征七略》、《别录甲》、《别录乙》、《尊史》和《杂志》等论文中,比较系统地论述了他的史学观点。他认为传统的旧史学,一是缺乏思想性和理论性,一般记事有余,深入分析不足,更缺少对典章制度的理论概括和演绎,至于史学批评,则基本没有涉及;二是内容单一,缺乏对科技、物质生产、文化变迁的叙述和评论,不能够反映人类文化史的演进过程;三是官修史学为主,无端歌颂太过分,浮夸习气盛而不衰,历史的真实性可疑。为此,必须对旧史学进行全方位的改造。章太炎提出的具体办法是:

一、加强理性思考和理论抽象,增加史学著作的思想性和理论色彩,“熔冶哲理,以祛逐末之陋;钩汲眢沈,以振墨守之惑”。[7](第35期)

二、将历史研究和现实沟通,古为今用,既讲明社会政治“进化衰微之原理”,又“鼓舞民气”,面向未来。[8](1902年第13号)

三、扩大史学研究领域和研究视野,讲清楚人类文明史的全貌,应把科技、风俗、宗教、文字、心理等等都加以叙述和研究。

四、要适应史学发展的需要,变革传统的史学体例,增强现实感和方便性,同时吸收西方史学的表现手法,“鉴古知来”。概而观之,章太炎的主观愿望是要扭转旧史学死气沉沉的局面,增加新内容,改革旧写法,使历史和现实结合,让人们在“朝后看”的过程中“朝前看”,察古而知今。

在梁启超和章太炎的影响下,学界出现了批判旧史、呼吁史学革新的潮流。当时的许多杂志,都发表专文,讨论“史学革命”。《新世界学报》发表数篇文章,揭露旧史学的问题,呼吁写人民的历史,讲社会的变化,学西方的史学方法,提高“史官”的社会地位和参政机会。马叙伦在《史学总论》一文中批评旧史学“实一家一姓之谱牒也”。要将这种个人“谱牒”的历史学变为国家和人民的历史学,就要像西方史学那样“莫不以保国伸民为宗旨,简册所垂,动关全族,故其史为全国之史,非一姓一家所得据为私有,此文化之所以日进也”。[4](1902年第1期)有人还提出广修方志,以实现“史者民之史也”,因为“方志者,纯乎其为民史也”。[4](1902年第7期)陈天华还著有《中国革命史论》,以新的革命史观解析中国历史的演变,大胆提出革命是历史发展的动力的观点,颇有新意。不过,平心而论,这些观点难免有偏激和不完善的地方。即使如梁启超、章太炎的言论,也并非绝对正确。这里只是从总的倾向来看问题,着重肯定的是他们对旧史学的批判和对新史学的向往。因为,清末民初的中国史学已经到了危机和新生的转折关头,不除旧布新就难以前进,梁启超、章太炎为代表的革新派,恰好充当了催生的“产婆”,使传统的中国史学发生了新的飞跃。

在批判旧史学的过程中,梁启超和章太炎互致信函,商讨按照新的理念写一部新的《中国通史》。章太炎的具体设想大致为:通史必须通,要上下千古,浑然一体,从中提炼新理论、新思想,不要一朝一代地罗列;将典章制度的研究作为重心,“心理、社会、宗教诸学,一切可以熔铸入之”;帝王和人物不作为中心,要有所选择,只讲其中最重要者;要阐明社会的进化和政治变迁的原因及其走向;通史体裁要创新,要自成体系,特色鲜明;“全书拟为百卷,志居其半,表记、记传亦居其半”。[5](P139-140)梁启超基本赞同章太炎的看法,立刻身体力行,在办《新民丛报》之余给青年才俊讲授中国历史,并将讲稿草写为《国史稿》(即中国通史),到1904年已达20余万言。遗憾的是,梁、章因政治活动频繁,社会交往太多,兴趣太广,撰写一部中国通史的构想终未实现。但是,夏曾佑从1904年开始,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编写了全新的《中国古代史》。该书原名《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仅完成从上古到隋朝的写作,但由于理论新、内容新、体裁新,被看作“史学革命”的标志性成果。该书突破了传统旧史的束缚,以进化的观念、社会变迁的理论,系统论述了中国历史的演变过程。它将中国历史分为传说到周初的上古之世、秦汉至隋唐的中古之世、宋至清末的近古之世等几个时期,同时特别注重社会转变时期的研究,对战国时期、秦汉时期用墨甚多,见解也新颖独特。该书还注重典章制度的分析、社会生活的考察以及民族的形成、思想的递进、风俗习惯的变异等的评说,在内容上令人耳目一新。在体例上,该书首次使用篇、章、节来编排,前后连贯,又相对独立。即使在文字叙述上,也革新求变,和旧史书大相迥异,创造了一种新的史书文体。总之,《中国古代史》是近代新史学的拓荒之作,昭示着中国新史学的开始。令人遗憾的是,像这样的扛鼎之作,在辛亥革命时期寥寥无几。实事求是地讲,辛亥时期的史学界是学理的解放和革新的时期,而不是高水平的史学繁荣期。

“文学改良”和“史学革命”大体相近,只是涉及的面更广泛一些。1902年,梁启超在他创办的《新小说》杂志发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标志着“文学改良”的开始。梁启超一反中国传统将小说归为文学的“末流”及认为小说“诲淫诲盗”、于世“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不正确看法,高度评价了小说的社会功能。文章一开头就明确指出:

“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支配人道故”。[9](1902年第1期)

梁启超此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一批有影响的学界名流纷纷著文赞同和发挥梁的论点。夏曾佑在李伯元主编的《绣像小说》杂志上发表了《小说原理》,把欧美、日本的强盛都归之为小说的发达。其中说:

“欧美化民,多由小说;扶桑崛起,推波助澜。其从事于此者,率皆名公巨卿,魁儒硕颜。察天下之势,洞人类之颐理,潜推往古,豫揣将来,然后抒一己之见,著而为书,以醒齐民之耳目。或对人群积弊之下砭,或为国家之危险而立鉴。揆其立意,无一非裨国利民。支那建国最古,作者如林,然非怪谬荒诞之言,即记污秽邪淫之事。求其稍裨于国,稍利于民者,几乎百不获一。夫今乐忘倦,人情皆同。说书唱歌,感化尤易。本馆有鉴于此,于是纠合同志,首辑此编”。[10](1903年第3期)

正是认识到了小说如此强大社会功能,学界许多有识之士才开始大办小说杂志,全力投身小说创作,同时大量翻译欧美和日本的小说作品,一时间出现了史无前例的小说大繁荣。那时有影响的小说杂志就有近20种,而且涌现了公认的《新小说》、《小说林》、《月月小说》和《绣像小说》四大权威杂志。小说的种类也层出不穷,什么政治小说、社会小说、科幻小说、历史小说、公案小说、侦探小说、军事小说、言情小说等应有尽有。1908年后鸳鸯蝴蝶派的出现,进一步将言情小说推向了高潮。据权威人士统计,辛亥革命时期的单行本小说“至少在两千种以上”。[11](P197)在小说潮的带动下,产生了公认的《老残游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官场现形记》和《孽海花》四大谴责小说,这标志着那时的小说创作达到了新的高度,并显示出新的特点:

一、在创作思想上坚持批判现实主义,贴近社会现实,反映社会问题,揭露官场及生活中的各种丑恶现象,提倡社会改革,向往美好生活;

二、在创作手法上,多吸收《儒林外史》的表现手法,以短篇凑长篇,用许多相对独立但内容相近的故事合为一本大书;

三、在艺术成就上显现出急就章的倾向,多数作品艺术性不高。急速变化的动荡社会,反映在小说创作上也是十分浮躁,求快而欠磨炼,难以产生学术精品。但是,从中国小说历史长河去观察问题,辛亥革命时期是最关键的一个转折时期,由此才进入了新小说的腾飞期。

与小说繁荣互为表里的是诗歌、戏曲、音乐的新飞跃。戊戌维新时期突起的“诗界革命”,在辛亥时期又进一步发展,诗歌的爱国倾向和现实主义精神更加昂扬。黄遵宪、丘逢甲为代表的“新学诗”十分流行。设立于苏州的南社兴旺发达,还在各地设立了越社、辽社、淮南社等分社,聚集了一批才华横溢的新知识分子,所创作的诗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有新的突破。而戏剧的繁荣,又促进了诗歌及文艺创作的发展。1904年出现了近代第一个戏剧专业杂志——《二十世纪大舞台》,以此为阵地,努力宣传戏曲的社会功能,大力呼吁组织“梨园革命军”。陈独秀著文指出:戏曲是“社会改良的不二法门”,“戏园者,实普天下人之大学堂也;优伶者,实普天下人之大教师也。”。[9](1905年第14期)在陈去病、汪笑侬、李叔同等一批戏曲改革者的积极推进下,不仅传统的京剧和地方戏在清末民初有较大发展,而且在1907年,随着“春柳社”、“春阳社”、“进化团”等话剧社团的涌现,话剧被从日本引入了中国,给中国戏剧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此同时,西洋音乐、绘画等也涌入中国。尤其是1907年音乐课正式进入新式学堂之后,伴随着学堂歌曲的发展,音乐也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虽然那时的学术界还来不及对这些新生事物加以深刻的学理上的探讨,有学术价值的论著并没有出现,但这毕竟给文艺界注入了新鲜血液,是值得庆祝的一件幸事。

值得一提的是,在“文学改良”新潮的冲击下,中国最早的文学史也应运而生了。1904年,20多岁的北大教授林传甲经过3个多月的努力,编写出了《中国文学史》,观点和方法虽然没有太大的突破,但却是中国文学史的开山之作。几乎与此同时,黄人用了7年的时间,在1910年完成了内容新颖的《中国文学史》,被学界视作研究文学史的奠基之作。该书受西方文化和“文学改良”思潮的影响,以进化论为指导,比较系统地评述了中国文学的发展历程,改变了不少传统的观点,给小说以一定的地位,同时吸收了西方的美学理论,提出文学的真谤就是追求真、善、美,文学创作的过程就是“求真明善”。[12]五四以后的文学史论著都程度不同地受到了这部文学史的影响。比黄人取得更显著成果的是王国维。他应用西洋哲学重新研究《红楼梦》,于1904年发表了《红楼梦评论》,认为该书的主旨是“写人生男女之欲”,“及如何解脱之道”,“其中人物,多为此欲所困苦,贾宝玉初亦备尝男女之欲的苦痛,其后弃家为僧,否认生活之欲,是为解脱”。[3](P33)在王国维看来,人生即欲望;欲望即生活;人的欢乐痛苦皆由于欲望所致。而一切欲望之中,男女之欲压倒一切。《红楼梦》的高人之处就在于将此高深的哲理表现得淋漓尽致。此论一出,开辟了研究《红楼梦》的新视角,为许多人所赞许。1910年,王国维又完成了他的不朽名著《人间词话》,以其独特的美学思维,按照“意境”的基本思路,从“自然境”、“心境”、“心物境”等多个侧面轻松自如地评说了中国诗词的演变历程。1913年,王国维写就了《宋元戏曲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此书在追述了宋以前的戏曲渊源之后,对宋代的滑稽戏、小说杂戏、乐曲以及元杂剧、元剧的结构等作了全方位的阐述,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见解,成为学术界公认的经典之作。时人评论此书是前无古人,“虽不敢云后无来者”,但想超越极为困难。[13](第1卷第3期)平心而论,王国维这些学术成就,不仅初步奠定了他崇高的学术地位,也为辛亥革命时期的学术界增加了新的亮点。

中国近代许多新学科是在辛亥革命时期初步确立的,例如社会学、哲学、教育学、军事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等。即使像自然科学领域的物理、化学、数学、生物学、医学、天文学和地理学等,虽然出现较早,但比较规范的学术研究,也是在辛亥革命时期才起步的。这些新学科,不仅对中国传统文化起了意想不到的分解作用,也为中国学术的发展增加了新内容,推进了中国学术的近代化进程。

1.社会学。早在时期,一些维新志士已经注意到了西方的社会学,并零星地有所介绍。严复1898年翻译了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取名《群学肄言》,发表在天津的《国闻报》上,被认为是西方社会学传入中国的标志。但此书1903年才由文明编译局出版。而章太炎所译的日本人岸本能武太的《社会学》一书则在1902年由广智书局出版,较严复将社会学译为“群学”来讲,章氏的社会学影响面要广得多,并最后被全社会所接受。章太炎对社会学情有独钟,认为找到了一个研究社会的新的途径,他和梁启超讨论编中国通史时,曾主张广泛吸收社会学的研究方法。他在《社会学自序》中称:

“社会学萌芽,皆以物理证明,而排拒超自然说。……其说以社会拟有机,而曰非一切如有机,知人类乐群,亦言有非社会性,相与借动,卒其祈向,以庶事进化,人得分职为侯度,可谓发挥通情知微知章者也”。[5](P138)

这种将社会视为一个有机整体来加以研究的新理论和新方法,的确打开了人们的新思路。所以,社会学在清末民初迅速传播。就在1902年,上海广智书局出版了有贺长雄的《族制进化论》,1903年又出版了市川源三易的《社会学提纲》,1911年还有一本《社会学》问世。与此同时,不少报刊经常出现介绍和研究社会学的论文。1906年的奏定学堂章程中,明确规定学堂要设立社会学的课程,1908年在上海圣约翰大设立了社会课程,聘请一位美国教授讲授。1910年,京师大学堂开设社会学课程,1916年章太炎的学生康心孚被聘为北大社会学教授,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学的学术地位。清华学堂在1917年也设立了社会学课程。个别的留学生如朱友渔在美国的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社会学,于1911年获得博士学位,他所写的博士论文《中国的慈善事业》,颇有见地。留学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的陶孟和,师从著名社会学家霍布浩斯和韦斯托马克,著有《中国的乡村与城市生活》,归国后任教北京大学,成为中国社会学的重要领头人。到30年代前后,中国的社会学研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而其发源点则是辛亥革命时期。

2.哲学。传统的中国学术研究虽然早已包含了哲学的内容,但并没有明确提出一个系统的哲学研究门类。哲学真正作为近代的新型学科,起源于清末民初。这是西方哲学逐步传入的结果。据现在所掌握的较为可靠的资料来看,西方哲学最早传入中国,始于1595年利玛窦在《天学实义》里将欧洲哲学翻译为理学。1623年,艾儒略在《西学凡》一书中,同样将英文的philosophy翻译成理学。此后的三百余年间,虽然也有一些书籍把西方哲学译为“性学”(超性之学)、“爱知学”、“智学”等,但理学最为流行。最早将哲学一词介绍到中国来的是黄遵宪。他在1885年初刻本的《日本国志·学术志》里,讲到日本东京大学的学科分类时,使用了“哲学”一词。[14](第32卷,P10)1898年康有为在上奏光绪皇帝的《请开学校折》中也使用了“哲学”一词。1899年6月出版的《清议报》第23期,报道了梁启超在东京参加日本哲学会的消息,梁还在会上介绍了康有为在广州万木草堂讲“泰西哲学”的情况。后来在梁启超的论著中,“哲学”一词的使用就习以为常了。到1905年前后,许多中文报刊都较多地采用“哲学”这一术语了。

“哲学”一词,本为日本人西周助所创。1870年,他在给学生讲解西方哲学时指出:“哲学是诸学的统辖,诸学皆一致归哲学统辖”,哲学是“诸学之上学”。[15](第4卷,P145)由于这个概括比较合理,迅速为日本学界所采用。赴日的中国外交官、学者和留学生也受到了影响,把“哲学”一词介绍到了中国,很快为社会所接受。清政府甚至把哲学看作传播自由、民权的有害之学,在1903年制订的《学务纲要》中公然删掉了哲学这门课程,禁止在大学堂开设。为此,王国维著文反对,指出哲学的意义和社会价值,宣布“哲学非有害之学”。[16](第3卷,P47)与此同时,王国维、蔡元培等努力钻研哲学,为中国哲学的勃兴奠定了基础。王国维早在1899年就开始研究西方哲学,尤其注意研究德国哲学,深受叔本华的影响。1902年翻译了日本人桑木严翼的《哲学概论》,同时译有《哲学小辞典》。1903年后,他陆续写出了《叔本华之哲学及教育学说》、《叔本华与尼采》、《论哲学家及美术家之天职》、《国朝汉学派戴、阮二家之哲学说》等论著。他深深为哲学的深奥所吸引,称哲学为“伟大之形而上学”,又常常为哲学的艰深所困惑,称哲学“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3](P38)1905年后,他虽然将研究的重点转移到文学方面,但其对中国哲学发展的奠基之功是显而易见的。蔡元培较王国维早一两年钻研哲学,自称“丁戊之间(1897-1898),乃治哲学”。[17](第1卷,P126)他也对西方哲学尤其是德国哲学研究有素。他在1901年就,把哲学视为所有学科的“统合之学”。1903年又写出了专著《哲学要领》,对哲学的源起、定义、总念、类别、方法、系统等作了全面的论述。他认为哲学是“形而上学”或“太极之学”:

“自科学观之,则哲学者,科学原理之原理也,故为科学之科学,亦谓太极之科学。其所以太极者,有三证焉:

一、关于形。形者,自人间之知识比较而得之,而哲学则包举一切之知识也。

二、关于质。质者,即万有之现象而归之原质之所表示,然而此原质者,又不过一本质之所表示,哲学者之所以发明此本质者也。

三、关于知识之主体。对于客体而为主体,此对待世界之言也,准于哲学之原理,则此主体者,亦其本质所表示之机关而已。是故哲学为太极之科学”。[17](第1卷,P179-180)

在20世纪初年,这是对哲学最清晰而完整的概括。它标志着哲学这门新型学科已经为先进的中国学者所掌握,民国初年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就顺理成章了。

3.教育学。教育学在20世纪初年也是学界关注的热点之一。随着科举制的废除和大量新学堂的涌现,研究教育的杂志和图书、论文逐渐增多。教育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兴趣。1901年,王国维主编了我国第一份教育专业杂志《教育世界》,对教育的基本理念、教育学研究的范畴、教育宗旨、教育体制、教育改革、课程设置、教师素质、学校管理等都进行了研究,还就当时人们普遍关注的是先大量办小学、还是努力建大学展开了讨论。此后又涌现了《教育研究》、《教育》等有影响的杂志,使教育学的研究进一步深化。《教育研究》由江苏教育会创办,他们一边定期开教育研究的学术讨论会,一边在该杂志刊发学术论文,讨论的问题不仅广泛,且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黄炎培等著名教育家的影响下,将理论的研究和教学实际较好地结合起来。《教育》是留日学生在东京创办的专业杂志,重点介绍日本和西方的教育理论,同时对中国的教育改革提出建议,有不少新的创意。民国初年,教育学的研究又有较大的进展。

4.军事学。近代军事学的真正确立也在辛亥革命时期,洋务运动和戊戌维新时期虽然介绍了一些西方的军事理论,也有一定的军事实践,但并没有对近代军事学展开研究。清末民初,大批留日学生学习军事,蔡锷、蒋方震等于军事学颇有造诣;黄兴等近代军事家的涌现,为军事学的崛起奠定了基础。《武备杂志》、《武学》、《军华》等专业研究杂志的涌现,直接推进了学术上的研究。《武备杂志》是北洋武备研究所所创办的一个学术刊物,专门研究军事理论、部队编制、武器装备、部队演练、军事教育等深层次的问题,尤其注意介绍日本、德国的军事理论和军事训练情况,直接服务于北洋新军的编练。《军华》创刊于1911年,为北京的军国学社所办,专门研究军事战略和军事技术,所刊《对于西北边防之研究》、《统计与军事之关系》等学术论文,至今都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武学》创办于日本东京,集中反映了弥漫于留学界的军国民教育思潮。该刊除大力宣传“以军强国”、“人人皆兵”的政治观念外,还着力进行具体的军事教育、军事技术、军事武器和战略战术的研究。如《骑兵战术论》、《步兵教育之绪论》、《海军战术论》、《炮兵使用之原则》、《说宪兵》、《军舰之类别及性能概论》、《战时给养说》等,都有很高的学术价值。这表明,那时的军事学研究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

5.政治学。政治学在近代起步较早,从一定意义上讲,早期改良主义以及戊戌维新派的政治改革都涉及到了政治学的许多问题,包括孙中山的一系列政治主张,也属于政治学研究的范畴。但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去认真探讨政治学的基本原理,还是起源于20世纪初年。1900年后,大批留日学生对政治和法政的研究以及立宪运动的具体推动,使政治学的研究有了一定的学术深度。从《政法学报》和《法政杂志》两份学术刊物来观察,其研究范围,一是对西方和日本的法政理论加以介绍和评论;二是对政治体制、宪法、三权分立、基本法律等加以具体地探究;三是结合中国的实际,研究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游戏规则和一些法规。其中强调最多的是三权分立和以法治国。《政治学报》的一篇文章讲:

“有宪法则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各有应享之权力、当尽之义务,两不相侵,而国本斯固矣;有行政法则官不能滥用职权以自私,民亦不能违反命令以自便,朝政乡治,互相联络,而机关斯灵矣;有刑法则犯罪者知所儆惩,被犯者得以昭雪,社会无破坏现象,而秩序斯立矣;有民法则民间事事物物,各有当循之规则,无论智愚强弱,皆不能有所异同,则人权斯平矣;有商法则交易一准信用,不能有虚伪之迹,而实业斯兴矣;有诉讼法则原、被告得各尽其情,不能有隐蔽之患,而刑法斯中矣”。[18](1903年第1期)

这样的研究具有现实感和学术深度,为政治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6.自然科学。相对于人文社会科学来讲,自然科学在辛亥革命时期的普及面要更广一些,刊发的学术文章也更多一些。这和近代中国人关注西方自然科学较早有一定的关系。洋务运动时期新设的20多所洋务学堂都开设了自然科学的课程,也创办有《格致汇编》等杂志,虽然没有形成气候,构建为一个新的学科,但打开了“格致学”扎根中国的通道。辛亥革命时期,一些有见识的学者如蔡元培、王国维等都一致同意把格致学改称理学,这相对科学,更易为社会所接受,客观上促进了自然科学的传播。同时,在各类新学堂中普遍开设有理学方面的各门功课,大大推进了自然科学的学习。一批自然科学杂志的涌现,将学术研究和科学普及向前推进了一步。

从表中不难看出,这些杂志涉及数学、医学、天文地理、铁路工程、气象学等许多方面,那些综合性杂志则包括了数理化、生物、医学、工程等各个领域。其中涌现了《科学世界》、《理学杂志》、《中华工程师学会会报》、《科学》、《清华学报》等较有影响的权威杂志。尤其是《科学》杂志,一直坚持到了今天(1949年后改名《中国科学》,是理工方面最具权威的杂志),对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透过这些杂志,可以发现清末民初在理工方面已经突破19世纪末单纯介绍国外科技的局面,开始向学术研究迈进。这标志着中国自然科学已变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新学科。不过,当时的不少论文,还是较多地关注科学救国,致力于人文关怀,传播科学精神和科学的社会理念。《科学世界》的一篇文章明确指出:

“通世界万国,有急剧的战争,有平和的战争,或战以工,或战以农,莫不待助于理科。是故,理科者,实无形之军队,安全之爆弹也。凡国于斯土者,能战胜于斯,则其国强,其民富;不能战胜于斯,则其国弱,其民贫。生存竞争将于斯卜之,优胜劣败将于斯观之”。[19](1903年第1期)

《亚泉杂志》的一篇论文讲得更具体:

“航海之术兴,而内治、外交一变;军械之学兴,而兵政一变;蒸气、电力之机兴,而工商之政一变;铅字、石印之法兴、士风日辟,而学政亦不得不变。”[20](1900年第1期)

政治学杂志范文第4篇

学习上,勤奋刻苦,孜孜不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提升政治素养,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另外在工作之余,不断充实自己的理论知识,经常阅读有关教育教学杂志、报纸和理论文献,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充分挖掘自身潜能,做到与时俱进,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八荣八耻”的标准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纪律上,廉洁自律,无私奉献。加强自身政治修养,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无论在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还是在与人交往上,我都力求以自己的人格和言行感染教师、感染学生,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善于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做以办事公开、公正、公平、无私。在工作中我虚心接受教师、学生、家长的监督,工作中善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教师的凝聚力,坚决反对不说实话,不办实事,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错误行为。牢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以此要求自己,鞭策自己,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为青年教师做出良好的表率。

教学上,任劳任怨,以实干赢得赞誉。深入课堂,担任了一个班数学教学,课堂中以新课程理念为导向,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以三维目标为核心,学生主体发展为前提,自主学习为途径,培养创新精神和运用知识能力为重点,从培养学生常规入手,认真钻研教材,以灵活的教法,激发学生兴趣,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显著,所带班级成绩优良,合格率在95%以上,优良率在70%以上。

在教研中,潜心研究,以反思提升素养。

在课程改革实践中,我用新理念,新的教学策略,撰写论文,编写教学设计、教学反思等。撰写的论文一篇获市一等奖一篇获省三等奖。研究的市规划课题《学生数学第一学段学力测试题研究》目前已结题,现正着手研究省规划课题《小学数学学习方式中教师教学行为的转变研究》。

管理上,积极探索,以创新造就成功。教学管理中围绕素质教育这个核心,以新课改为契机,以常规管理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重点,开创学校教学工作新局面。

1、关注学生发展,对学生负责

在新课程背景下,努力转变观念,把学生的发展放在第一位。教师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无论是在教学中还是在管理中我坚持和学生平等相处,无论成绩好坏,都一视同仁,以自己最大的热情去感动学生。在管理中,善于通过交流、座谈等形式,从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适合学生实际的规范与要求,组织学生喜爱的课外实践活动和竞赛。在活动的参与中,学生个性得以张扬,学生素质得以提高。

2、关注教师以展,对教师负责

新课程对教师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学校要发展,学校要生存,必须有一批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而教师要生存,要发展就必须要有过硬的本领,在校长的领导下,我确定了教师发展的三年规划,制定了校本教研计划,通过完善教研组织,构建教研活动平台。加强教学反思,构建教学反思平台。注重科研导思,构建课题研究平台。开展每周一次的教育论坛。挖掘校本人力资源,构建师生合作平台。以新课程为抓手,构建教学展示平台。为教师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年来,教师中有89人次在各级各类比赛或评比中获奖。学校教研气氛日渐形成,无论在意识上,还是在行为上,教师素养有了极大提升,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3、加强服务意识,对学校负责

作为业务领导,我能正确定位,努力做好校长的助手,协调好教师,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1)在校长的领导下,认真制定、组织、实施学校新课程改革计划,使学校课程改革工作有条不紊。

政治学杂志范文第5篇

多年来,在校领导帮助下,在老师们支持下,几番耕耘、几番努力,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受到好评。年被评为区级“爱岗敬业”先进教师;年被评为区级“优秀中队辅导员”;年参加部级“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研究被评为区级“先进教科研个人”;年获区级“优秀班主任”称号。

在教育教学中,我注重实践——总结——提高,自年以来,在市“新世纪杯”、市“德育年会”、市“教研教改成果”、市“信息技术优化教学”、区“学术年会”、区“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等论文评选中有11篇论文获奖,2篇刊登发表在市教育教学杂志中,编入书中。并且多次在市、区、校做观摩课,心理健康辅导课获市优秀奖,语文课获区“双优课”二等奖,并参与了河东区五年级语文课堂练习册的编写工作,辅导学生有8篇作文刊登发表,下面就本人近年来的工作情况作以详细汇报。

一、加强修养,以德为重

身为人民教师,我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注重加强个人思想道德修养。以德为重,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并用来指导教育教学实践。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做到爱岗敬业,与时俱进,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注重在学生心中的“象征意义”以言传身教熏陶感染学生,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在同事间能虚心向老师们请教学习,同组内老师团结合作,互帮互助,共同顺利完成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二、求实创新,精益求精

在教育工作中,我不放松日常的每个细微环节,以人为本,教他们做人,教他们自信、乐观、团结、进取。我激励着孩子们不断的进步,用爱心开启学生的心灵,不经意间我会在他们的本中加上一枚红色的枫叶,在他们玩耍时用相机拍下他们的笑脸,给学习进步的学生发张奖状,给成绩优异的学生戴上亲手制作的小博士帽,在整洁的作业本上画张“小笑脸”“大拇指”以示对他的鼓励。这是爱的智慧,这是激励赏识创造的杰作,新奇的方式激励,启发学生的创造思维,也培养了具有创新意识的学生。

在教学中,我切实上好每一堂课,认真学习教学改革的经验,洞察教改动态,新的教学理念。“主题教学”“感悟教学”“立体教学”“诗意教学”等新型教学给了我智慧的启迪。我不懈的学习,网上看特级教师的观摩课,自己订阅新课改的刊物杂志,倘佯其间汲取营养,并把新理念融于课堂实践中,不断摸索创造自己的独具风格的教学模式,把“把握情感主线,创造激情的语文课堂”作为自己的教学特色。教学中我力求贯穿学法,寓教于情,寓教于乐。如从学习《爬山虎的脚》课前在绿荫藤下观看寻找爬山虎的细丝嫩茎,到学《故乡的杨梅》共同品尝杨梅的味道,从学《太阳》观看动画后羿射日的古老的传说到学《观潮》聆听潮来时如同闷雷滚动的潮水的声音……并且我还根据不同课文内容分别进行了唱、画、演、戏、赛、导、仿等活动,这样不仅激发学生兴趣,触动学生心灵,使学生们走入生活,激发情感;飞扬个性,放飞情感;开启智慧,释放情感。从而使学生愿学语文,爱学语文,乐学语文,并透过课文这扇小小的窗,把视野开拓到广阔的语文天地中。

在班主任管理工作中,我更是以求实创新,精益求精的态度去实践去历练。作为班主任我从学生的年龄特点出发,研读班主任工作的专著的同时,大胆尝试把人文教育,赏识教育,自我教育,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现代教育思想融于班级管理中,在班内实行了“合作小组”“多岗位责任制”“板块式班会”“特色日志”“班级法庭”等改革试验,受到教科院教授的好评。此外,我以特有的才艺熏陶感染学生,带他们练琴,写书法,设计板报,排演舞蹈、童话剧,做主持等等。这其中赢来的收益是学生的日益提高。

在教科研方面,我积极参与部级“十五规划”课题和市、区、校课题,作为校课题组成员,我率先在班内开展了“心理辅导训练”、“增强自信”、“只有一个我”为主题的研究型探究活动。学生在活动中感受到新型教育的魅力。

政治学杂志范文第6篇

关键词:宪法学,经济宪法,经济学

经济学关注政治、法律问题,法学注重相关经济因素,是一个由来已久的学术传统。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紧密关联,学科理论高度综合化的条件下,总结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理论交融的历史过程,对于更新宪法学理论与方法,实现经济宪法学理论创新,是很有意义的。

一、法学与经济学交汇中的宪法理论

把政治、法律和经济联系起来思考的最初尝试,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和中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管仲、墨翟等古代先哲。到了近代,亚当。斯密率先结合政治和法律制度分析经济发展,从而开创了古典政治经济学[1]。美国实用主义法学家霍尔姆斯大法官在19世纪末曾预言:未来的法律属于研究统计学和经济学的人们[2]。这些早期探索已经昭示着法学、宪法学与经济学交融的前景。

在法学与经济学相互融合的过程中,经济学家在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方面充当了理论先导。法学家则提供阵地扮演了组织者的角色,并将两个学科的结合引向系统化。

(一)旧制度经济学的领域拓展

20世纪20年代末到30年代初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全面暴露了市场体制的缺陷,动摇了人们对“看不见的手”的信念。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使经济活动与法律事务的关系更加密切,经济学开始向法学渗透,形成了以美国经济学家康芒斯等为代表的制度经济学。

制度经济学主张“法制居先于经济”,明确地将财产权和法律制度纳入经济学范围,宪法在其中也受到重视。康芒斯认为,法院对经济利益冲突的调节“系根据宪法上关于合法程序、保护财产和自由以及平等的法律保障这几方面的条款来行动的”,制度经济学试图把“法律制度配合到经济学里面,或能配合美国司法机构所采取的这种根据宪法的路线”[3].制度经济学虽然通过把宪法和法律纳入经济学范围实现了经济学研究领域的拓展,但由于未能更新研究方法。以致法律与经济的结合显得随意而松散,宪法问题也未得到充分的研究。

(二)新制度经济学的方法更新

根据研究法律制度的需要更新经济学方法的任务。是由以科斯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学派完成的。1960年科斯在《法与经济学杂志》发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提出后来被称为“科斯定律”的基本思想:如果市场交易是无成本的,则权利的界定对经济效率没有影响;但事实上市场交易是有成本的,因而权利的初始界定必然影响经济制度的运行的效率[4].新制度经济学以交易费用为理论基础,以财产权为逻辑起点,全面考察制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的关系,为对法律制度进行经济分析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更新了经济学研究方法。该学派对宪法与政治已有一些探讨,以道格拉斯。诺斯和哈罗德。德姆塞茨的分析最有代表性。

诺斯在研究制度变迁时十分注重作为基本制度规则的宪法,认为宪法的“目的是通过界定产权和强权控制的基本结构使统治者的效用最大化”[5].其目标是:建立财富与收入分配方式;为竞争界定一个保护体制;设立执法体制的框架以减少经济部门中的交易费用。诺斯指出:“离开产权,人们很难对国家作出有效的分析。”[6]他运用产权理沦研究国家,提出了“新古典国家理论”,认为国家决定产权结构,因而应对产权结构造成的经济增长、衰退或停滞负责。国家有三个特征:一是为取得收入而提供“保护”和“服务”作为交换;二是为使收入最大化而为每个不同的集团设置不同的产权;三是面对其他国家或国内潜在统治者的竞争。因而国家有双重目的,既要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又要降低交易费用使社会总产值最大化以增加国家税收。这两个目的之间的矛盾、冲突和对抗,就成为国家兴衰的原因。

德姆塞茨用科斯定律研究民主政治,指出:“当政治竞争的功能完好无缺时,个人对从事政治活动的偏好不再与民主制度有较大的关系”[7].但是,了解政治和候选人情况需要信息费用,投票者个人不能决定政治结果,因而不愿进行政治投资。所以民主是不完全的,其中“少数人有权力去影响政治结果”[8]。这就为政党、政治投机、利益集团和政治垄断提供了一种解释。但新制度经济学忽视法律的自身价值,把研究的侧重点放在财产法、契约法和侵权法方面,对宪法的研究显得粗略。正如美国国际开发署经济政策与制度发展问题专家诺曼。尼称尔森所说:“宪法秩序还是制度分析中关于运行改进的对策中最不清晰的一块。”[9]

(三)法律经济学对宪法的经济分析

与康芒斯的制度经济学几乎同时出现的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直接导源于实用主义法学,其重要倾向之一就是“强调经济学”[10]。美国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率先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开设经济学课程,聘请经济学家执教。1958年,经济学家迪莱克特教授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创办《法与经济学杂志》,从而为新制度经济学和法律经济学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但是,直到70年代以前,法学家们在法学与经济学的交叉领域并无很大的理论建树。1973年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波斯纳的巨著《法律的经济分析》问世,才从根本上改变了局面,标志着法学与经济学进入了全面系统化的双向融合阶段。波斯纳的经济分析不仅包括了普通法中的财产法、契约法、侵权法和刑法,也包括了政府调节市场、商业组织与金融市场、收入与财富分配等方面的法律以及程序法,宪法和联邦制也成为经济分析的对象,从而形成了法律经济学的庞大体系。

在对宪法所作的经济分析中。波斯纳认为:“宪法解释比一般法规的解释更灵活这条原则,表明变更宪法的成本要高于变更一般法规的成本。”[11]宪法在州与联邦之间、联邦政府内部分权,是为了提高改变宪法条文的成本,而对个人权利的宪法保护与此不同,是为了增加剥夺权利的成本。在谈及普选制、代议制和分权制时,波斯纳认为,对任何群体选举权的剥夺都会引起该群体的财富向选举中实力强大的集团再分配,选举权的普及将增加财富再分配的难度;由于昂贵的信息费用使民众通过直接民主形式不可能作出明智的决策,代议制可以节省信息费用:“分权制的目的就在于防止对国家强制性权力的垄断”[12],这种垄断形式的成本可能高于其他一切垄断形式。此外,波斯纳还就经济正当程序、联邦制的经济属性、种族歧视、思想市场等宪法问题作了专章阐释,颇有新意。

以波斯纳为代表的法律经济学对宪法问题的分析虽然比新制度经济学更加具体深入,但仍谈不上全面、系统和深刻的研究。而且,波斯纳以财富最大化目标和效率价值取代宪法的其他重要价值,因而据此得出了一些错误的结论。如在种族歧视问题上,波斯纳针对著名的“布朗诉教育委员会”一案提出,法院应该要求南部各州为黑人教育提供更多经费作为保留学校种族隔离的条件。从而把种族歧视视为可以通过支付一定成本后,如何阻止它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运用其经济和政治权力损害公众?“[13]

对此,公共选择派的答案有两个:其一是从政治上回归18、19世纪的立宪主义立场。布坎南声称,自己的理论是“18、19世纪传统智慧精华部分的表达和再现[14]”。公共选择以社会契约论和个人主义为政治信条。崇尚民主、平等、自由、公平和个人权利的宪法价值观,认为宪法须适应民主的要求,民主应有宪法保障。其二是,从经济上复兴亚当。斯密倡导收支平衡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把“限权政府”的要求重点放在限制政府经济权力方面。布坎南批评凯恩斯主义把家庭肆意挥霍的愚蠢行为当作国家理财的明智之举,主张国家和家庭一样需要节俭和量入为出[15]。因此。公共选择学派主张制约政府征税、财政和货币方面的权力,实行预算平衡。

公共选择自60年代出现以来,已经产生了广泛的实践和理论影响。自70年代开始,布坎南等人亲身参与倡导、草拟和讨论宪法修改建议,展开了宪法改革运动,在部分州获得了成功。到80年代,平衡预算与限制征税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得到了里根政府持续的支持,通过了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审查并被提交国会两院审议。该草案虽然于1982年秋被国会否决,但它在公众中的影响仍然长期存在。已有一些州吁请召集制宪会议,考虑限制政府的财政支出。从理论上看。新制度经济学,法律经济学的宪法与政治分析乃至一般宪法学和政治学理论,都受到公共;选择的影响,正统的西方经济学家也不得不承认它的地位。应当承认,公共选择学派对宪法价值的重视、对宪法克服政府缺陷的功能分析、对集体行动的研究都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一定的实际意义。但在运用理性经济人假定和主观价值论时则走向极端,甚至把公平税赋与个人或群体脱离共同体的自由联系起来,则是不可取的。而且,公共选择学派的理论具有高度的综合交叉性,包括了财政学、经济学、政治学、伦理学和宪法学等诸多学科,在内容上相互交错,并没有一个完整、系统而一致的“宪法经济学”体系。

三、挑战与回应:走向经济宪法学

经济学在宪法领域的开拓和渗透,法学对经济学方法的吸纳,已经对传统宪法学理论形成挑战。宪法学不得不面对挑战。创新理论,走向经济宪法学。

(一)宪法学对经济研究的初步尝试

有人考证,“经济宪法”问题是由德国宪法学家F.伯姆最先提出的。目前,在德国、法国、美国、日本和韩国等国家,“经济宪法”已经成为学者们公认的宪法学范畴,并受到专门的研究,经济宪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正在形成[16]。

在我国,宪法学理论一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而马克思主义对宪法和法律的基本观点就是经济的观点,对宪法的经济研究本应成为我国宪法理论的优势,但遗憾的是,马克思主义对宪法的经济观被教条化。宪法的经济研究长期不受重视。直到1992年以后,宪法学界才对宪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财产权的宪法保护、恢复罢工自由等与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宪法问题进行探讨,有的学者还提出了经济宪法的概念,开始运用经济学方法研究宪政和公民权利保障[17]。这些探索显然是很有价值的,但还只是初步尝试,总的说来,表现出泛泛而论甚于深入具体思考,感性认识多于理性分析的弱点,尚未进入拓展研究领域、更新研究方法的阶段。

(二)经济宪法学:宪法学的视角转换、领域拓展和方法更新

首先,要正确估价并利用经济学与宪法学各自的相对优势。经济学面对生产、交换和分配领域内普遍存在的数量关系,成功地将数学工具运用于人类行为与制度分析,因而“获得了其他社会科学无与伦比的技术上的优势”[18]。经济学利用这种优势完善了实证分析方法。构造许多理论分析模型,因而得以向其他社会科学领域扩张、渗透和入侵,人们形象地称之为“经济学的帝国主义”。有趣的是,“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倾向在部分法学家身上表现得比经济学家明显得多。这些法学家不仅全面采信经济学,而且以效率概念取代正义概念,试图把传统的法律概念从法学中剔除掉,波斯纳代表了这一极端。另一方面,“不少传统的法学家瞧不起分析法律的经济学家的工作,却又因之忐忑不安。他们常常还没有弄懂经济的方法就试图反驳经济方法”[19]。著名法学家德沃金代表下全面否定经济分析的另一极端,[20]他的“法律帝国”与波斯纳的“经济帝国主义”适成对照。

笔者认为,对经济学在技术与方法上的优势视而不见。简单拒绝它们对宪法的分析价值,或者全面采信经济学来替代宪法学,都是不可取的。前者可能使宪法学丧失自己的阵地,失去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力;后者忽视宪法价值,终将削弱宪法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节能力。因此,经济宪法学应当正视经济学在研究方法和技术上的优势,并予以吸收和采纳,使宪法学面向宪政建设、体制改革和经济建设实践,研究社会经济关系的宪法调整,摆脱单纯的条文注释和把目光盯在书面宪法上的局限性。同时,宪法作为根本法,是法律价值的集中体现,系统地确认了秩序、公正、自由、平等、民主、法治和人权等法律的基本价值,宪法学在对这些价值的规范研究方面具有优势。应继续拓展和深化这种研究,弘扬宪法的理想。可以说,经济宪法学就是要在坚持宪法理想的前提下,促使宪法学的视角从书面宪法向现实宪法转变。

其次,拓展宪法学的研究领域,在市场、个人与国家的动态关系中把握宪法。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市场与民主的联系,从多方面估量,乃是一个惊人的历史事实[21]。同样,平等、自由、人权、法治既不是个人主观愿望的结果,也不是来自政府掌权者的恩赐,而是内生于市场的价值机制、竞争机制的供求规律之中。不理解市场经济与宪法的关系,就不能理解市场,也不能理解宪法。

布坎南曾把当代社会面临的挑战说成是政治和制度方面而不是经济方面的挑战,是不全面的。美国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林德布洛姆的看法更为中肯,他说:“在世界上所有的政治制度中,大部分政治是经济性的,而大部分经济亦是政治性的。[22]传统宪法学理论把宪法视为公法,宪法学眼中只有政治宪法,应当说是片面的。事实上,宪法不仅授予并制约公共权利,同时也确认、保障并限制私人权利,我们只能把宪法视为一切法律的母法。

因此,在经济学把政治、宪法作为自己研究领域的同时,宪法学也应向经济方面拓展。研究市场关系、市场机制及其对宪法的影响,形成经济宪法的理论。

再次,更新宪法学的研究方法。传统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单一而片面,只讲定性分析和规范分析,忽视定量分析和实证分析,定性分析被简化为揭示宪法的阶级性,规范分析被局限于宪法条文注释,因而难以说明复杂的宪法现象。

经济宪法学应继承和发展宪法学的现有研究方法,同时采纳经济学提供的新的研究方法与技术。定性分析应从宪法多层次的属性着眼,说明宪法的经济属性以及经济属性与法律属性和政治属性的关系,阶级性只是政治属性的一个重要方面。宪法领域也存在着大量的数量关系,选举制度、个人与集体、重大利益与一般利益等等都需要进行定量分析。经济宪法学应从经济学中借鉴定量分析的方法与技巧。在运用规范分析方法时,应摒弃简单的条文注释。在对宪法现象进行价值判断时,必须把宪法价值与市场经济的机制联系起来分析。同时。宪法具有特定的经济功能,能够对经济增长作出贡献,宪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要运用实证分析方法来说明。实证方法不等于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思潮的势头在当代已开始衰退。但实证分析方法并不因此而丧失其运用价值。此外,经济宪法学应广泛运用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资源的稀缺性和外部效应等基本假定,引入成本收益分析;均衡分析等经济学基本方法。以及效率价值,全面研究宪法及其与经济的关系,着重考察经济制度、经济权利和经济权力等经济宪法现象。

总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依法治国,必须注重宪政建设,在理论上“注重对宪法进行经济学论证或者说对经济进行宪法学论证”[23]。经济学与宪法学对各自研究领域的拓展和研究方法的更新,使它们之间的相互渗透、交叉与融合已经成为大势所趋。经济宪法学的产生乃是这一历史过程的逻辑结果,是宪法学对经济学挑战的积极回应。

注解:

[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239、240页;巫宝三主编:《中国经济思想史资料选辑》(先秦部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2][美]戈尔丁:《21世纪美国法理学与法哲学》,《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5年春季号。

[3][美]康芒斯:《制度经济学》(上册),商务印书馆1962年版,第9页。

[4]参见[美]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论文集,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0一24页。

[5][6][美]道格拉斯。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杜1994年版,第229、21页。

[7][8][美]德姆塞茨:《竞争的经济、法律和政治维度》,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50、55页。

[9][美]V.奥斯特罗姆、D.菲尼、H.皮希特编:《制度分析与发展的反思》,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3页。

[10][美]戈尔丁:《21世纪美国法理学与法哲学》,《南京大学法律评论》1995年春季号。

[11][12]RichardB.Posner,EconomicAnalysis,Little,BrownandCompany,1986,P58l一583.

[13]RicharB.Mekenzic,ConstitutionalEconomics,PrefacebyEdwinJ.Feulner,Jr.,Lexington,1984.

[14]James.M.Buchanan,ConstitutionalEconomic,()xford,1991,P43.

[15]参见[美]布坎南:《赤字中的民主》,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第1、180—184页。

[16]参见徐秀义、韩大元:《宪法学原理》(上),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06页。

[17]参见许崇德主编:《中华法学大辞典。宪法学卷》,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拙作:《平等、自由和公民权利的经济观》,《法律科学》1995年第5期;邹平学:《宪政的经济功能初探》,《法律科学》1996年第2期。

[18][19][美]罗伯特·考持、托马斯·尤伦《法和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9、10、11页。

[20]SeeRDworking,WhyEfficiency?AResponsetoProfessorCallabresiandPosner,HofstraLawReview563(1980);参见朱景文:《对西方法律传统的挑战》,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191页。

[21][美]查尔斯·林德布洛姆:《政治与市场》,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1994年版,第4页。

政治学杂志范文第7篇

随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尤其是单位体制的逐步解体,社会流动性的增加,在行政化力量束缚下的社会逐渐浮出水面,这表现为私人经济、私人部门和各种民间组织力量的日益发展壮大并发挥愈来愈大的作用,陌生人的社会关系逐步被“关系社会”所代替。就地方治理而言,作为行政主导或地方治理主体的地方政府在逐步转变自己的角色、定位,以与新的社会现状和情势相适应。由此,在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形成一种相对独立、相互合作的新型结构关系模式。当体制外因素对地方公共事务与活动的参与、渗入增加时,对地方政府主导型的社会制度变迁模式无疑是提供了参考性、建设性的多向选择,也为地方治理方式和治理过程注入多元的、更为合理的因子。

何增科在《治理、善治与中国政治发展》一文中总结了当代中国在社会治理中取得的巨大成就。按照善治的标准,作者逐项列举了这些成就。比如,在合法性方面,作者列举了有基层村委会选择制,地方农村党支部“两票制”选举,甚至有些地方实行乡镇党政领导的民主选举;在透明性方面讲到了村务、镇务、厂务、警务、检务公开,人大会议旁听制度,政府上网工程等;在责任性方面列举了对行政机关各种监督机制的逐步完善;在回应性上列举了一些地方开通了市长热线,警务系统110,干部接待日,下访制度等;在参与性方面列举了各种制度化参与渠道;在有效性方面则有机构改革、审批制度改革等。[4]总之,依照善治标准,作者认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政治治理过程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但这篇文章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以政府作主导性的叙述对象来描绘中国的政治治理和政治发展。而且,作者更多的是一种静态化的描述与刻划。但治理或善治,绝不应该仅仅是单方面行为,而应该是一个互动的过程。“治理不是一整套规则,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治理不是一种正式的制度,而是持续的互动。”[5]

与上述对中国政治治理或善治的乐观态度不同,古德曼在一篇文章中对中国的地方治理提出了质疑。他这篇文章主要是对解释中国政治变迁的“中心——边缘”框架提出质疑,主张关注中国自身的幅员、规模、多样性的问题,但文中对中国的地方治理问题,也明确认为,“省级政治掮客既不属于中央,也不属于地方”、“各省利益主要不是通过社会,而是通过国家形成的”、对那些社会经济类型的企业家(本有可能造就新的地方势力),“要么都有党国社会背景,要么基本上被纳入了党国活动范围之内……他们一般都与地方政府建立紧密合作关系”。[6]作者表明,中国的政治治理或者说地方化过程是有限的,中国的公共事务依然是围绕中央政府或者说围绕一个中心单面的进行,而不是多元化的分担和共同参与过程,各种体制外力量依然必须被纳入到体制内才能展现其力量和身份,更不用说各个行为主体平行化的治理参与了。

那么,在现当代的中国语境下,中国的地方治理或地方化过程究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出现了怎样的景况?这种变化和景况具有怎样的中国特色?是否就意味着中国的地方治理是朝着善治的模式在进行?如果不是,问题出在哪儿?进一步讲,可利用的空间或者说限度有多大?

马丁·利普塞特在比较了二战后世界各国经济发展与政治发展的关系后,指出,“经济增长虽只是民主化的因素之一,但显然是举足轻重的一部分。如果说我们还不能假定经济增长对鼓励政治多元是机械的决定性,我们也应承认,国家如果能够提高公民生活水平和教育程度,便为民主结构打下了基础,使争取民主的努力制度化和合法化的可能性增加。”[7]治理和善治理论意味着政府与公民之间积极而有效的合作,意味着公民促使政府并与政府一起共同形成公共权威和公共秩序。因此,民主政治是治理和善治理论的题中应有之意。没有民主政治作基础,善治与否是要打折扣的。

随着中国市场化发展和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增长,中国地方政府的合法性基础的确发生了相应变化。地方社会经济增长成为政府合法化、正当性的来源之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地方政府逐渐转向通过发展地方经济,为地方人民提供广泛的社会福利,来获得地方人民的支持与认可,形成所谓的‘政绩型合法性’,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地方政府和地方社会之间逐渐由强制性的统属关系转化为交换性‘社会契约’关系。”[8]这种合法性基础的改变不仅意味着垂直控制模式和管理架构下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人角色向地方利益代表的巨大转变,也表明地方经济社会组织团体逐步拥有自己的自由活动空间,有了相对独立的身份与地位。如此一来,中国的政治体制及作为其运作基础的社会结构也在发生深刻变化:一方面,这些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兴力量会要求新的规则和制度结构,以保护和扩展自己的利益;他们逐步形成独立的存在空间和力量,为民主政治秩序的基础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在地方决策中,这些力量的存在可能使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模式发生了基本变化,由互动的相互调整的模式取代单向的、垂直命令式模式。

然而,经济增长和社会结构变迁并不意味着中国具备了善治的基本条件。从一定意义上讲,“善治”理论是一种扩展性概念。它不仅意味着治理主体和治理范围的扩大,治理方式和手段的多元化,它也表明一种价值取向上的变化或者说治理理念上的变化。因为它内含着对“权力归属政府”的假定的否定或者说质疑。因为“善治”作为对国家失效和市场失效的补充的一种治理机制,是在政府与市民社会间相互合作达成共识的一种状态。其中体现的参与与合作不是一般的民主机制理念中所包含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对社会多样性成分的吸纳、接收,而毋宁是平行的、各以主体身份而存在的合作与对话机制和模式。这里体现的哲学理据有点类似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即,各个平行主体就某项共同关切的公共利益或公共事务彼此协商、对话与合作,在公开、公正、平等、开放的原则下参与和管理公共事务,以期达成共识。[9]换言之,它要求各个主体性力量的成长与自主,特别是要求市民社会(civilsociety)的出现。[10]“没有一个健全和发达的公民社会,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善治。”[11]然而,在现当代的中国,市民社会的发育与成熟与否是受到质疑的。

20世纪90年代初,邓正来和景跃进最早把西方的市民社会理论系统的引入到中国的知识界中。然而就他们对此理论的引介而言,也只是从西方本土化的内在规定性以及中国引进此概念的学理资源意义角度以及国家和市民社会在未来的发展中如何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进行的梳理、论证和展望,[12]至于此理论在中国语境下的具体量化分析、追寻并对应和观照中国的现实,则并不在他们的讨论之列或者说议论较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市民社会力量的有限和不成熟状态。从这一角度讲,中国在实现地方治理过程中,是否已在朝向“善治”化过程发展,是否是有意识的将其作为政府失效和市场失灵的一种补充机制是可疑的。

不仅在于中国市民社会的不成熟,按照善治的标准,中国的地方治理或自治的阻力和困难还来自于国家与社会关系演化过程及现状。在现代中国,国家与社会分权的路向不同于西方。在西方,其分权首先是国家政府与社会间的分权,表现为一部分政治权力向非政治权力转化,弱化政权而加强民权。通过这种分权,政府与社会相分离,政府站在市场之外,对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作出一定的规范(这种模式缘于社会对国家、政府强制性权力的警惕和戒心,在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传统中就有这样的自觉意识)。随着市场失灵的出现,国家被框定在“合理干预”范围内,这样就出现再次分权——政府内部分配权力问题。即,在纵向上中央权力向地方的下放;横向上权力在每一个层级、职能部门的分享。这种分权的结果是形成相对分化的权力主体和独立的自组织身份,为各个行为主体参与公共事务提供社会基础和权威基础。[13]

但是,中国与西方的进路不同,中国的分权过程没有先社会同国家分权,后政府内部分权的过程,毋宁说中国的分权过程是两个分权过程的同时进行或者说是一个彼此拉动的过程。在中国的现当代,没有经历一个社会与国家、政府相分离、形成自主化的阶段或过程。社会在一开始就是融入国家的。甚至本就是一个社会不断被政治化的过程——广泛而高度的社会动员、长期存在的单位体制,即为明证。相对于国家、政府的独立社会或者说民间力量就没有成长的空间和机会。因而,在公共事务上政府主导就成为理所当然、不言而喻的了。要参与社会活动或公共事务,就必须通过进入体制内系统,以政府身份或代表来进行,正如古德曼所提到的,“企业的所有者一般都要与地方政府建立日益繁密的合作关系……他们被当作模范企业家而大肆宣传,经常被选为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毫无疑问,这可以看成是以其他形式成为党国的一员。”[14]在中国,随着市场的发育成长,建构一个公共空间的意义和可能性日益突出,中国迫切需要一个自主的健全的社会,与国家形成适度平衡和建设性互动关系的社会。罗伯特·达尔指出:多重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存在,可以直接促进社会主体的自主性和自觉性,从而形成一种相互约束又相互和谐的社会控制体系,抑制国家权力的扩张和腐败。[15]显然,在中国,作出“多重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存在”这样一种情状的判断是要大打折扣的。从而,治理理论更进一步失去了依存的条件与土壤。

另外,就中央与地方关系而言,在中国形成了延续三十年之久的中央高度集权、地方缺乏必要的自主权和独立权的一体化格局。改革二十年,虽然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性分权与行政性分权,中央与地方关系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松动和改观;但另一方面,由于此间的分权是在体制进行的,中央下放给企业的许多权力被地方截留,“分权化的改革客观上把高度统一的政治经济一体化分解成许多分散的政治经济一体化”。[16]即而言之,这样的分权仍然是在高度一体化的社会体制框架内进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局面没有发生根本改变。因而,整个社会表现为在每一个层级上和每一个部门都存在着各自的权力中心,就像一块块积木,形成排他性的封闭性格局。中央与地方的分权的结果不是彼此的分工合作、行政效率的提高,反而是权力的分散。这样的结果自然不是地方分权,而是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治理也就成了诸侯鼎立了。

在现当代的中国,就学术研究和探讨而言,在引介西方理论和与中国的现实结合或者说本土化过程中,无疑是有一个内在张力的。由于意识形态的淡化、学习借鉴的自觉、创新改造的本土化使命,源于西方的各种元理论、分析框架、概念范畴以及在中国发生的各种具体情景和事态表现出以全面迅疾、庞杂多元的姿态呈现于公共视野和论说空间的态势。显然,这是学界的理论自觉和现实关怀相结合的一个产物。这种情形有点儿类似于“五四”前后的中国所面临的学说复杂多元、各种理论路径和选择聚讼纷纭、甚嚣尘上的状态。当代中国社会,就像一个大熔炉,各种理论、思想、观点,各种现实的景观、面相都竞相在这里碰撞、交融和共存。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该做何选择,或者说我们有无选择?换言之,我们在借用的理论和观照的现实之间,其相关性有多大,其解释力有多强?这是我们在试图引介理论和观照现实时首先应该有的意识前提。

就本文所讨论的地方治理而言,无论是政府主导,还是依循市场逻辑进行,或是在“善治”模式下进行决策都是不彻底、不完善的;进一步讲,这几种模式可能呈现一种胶着状态,各种模式都无法独力来承担这样一个复杂的现实操作。这种暂时性、偶在性、非常态正反映了中国现阶段的“转型”特点。这种转型一方面表明了中国社会在进行着一种伟大变迁,另一方面也凸现了当代中国各种事态的不确定性。各种引介和理论可能是一种选择,却非主导性的取向。

无疑,治理和善治理论为我们描绘了这样一幅全新的政治画面:政府和国家机器治理国家和社会的方式经历着由统治(government)向治理(governance)的一个过渡。并且,“它打破了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两分法传统思维方式,即市场与计划、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民族国家与国家社会……它力图发展起一套管理公共事务的全新技术,它强调管理就是合作。”[17]

然而,就中国经济市场化转型而言,并不意味着政府的简单退出和政府功能的弱化。大市场、大社会并不必然要求小政府。在维持有效的市场运作、提供规范的竞争秩序和公共产品、维护社会公正等方面,国家和政府仍然具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此外,正如古德诺所指出的,“无论如何,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来说,它的幅员、规模和多样性所产生的后果始终都是关注的焦点”。[18]换言之,中国有其自身特定历史和现实背景,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地方治理的重要先决条件。我们无法跨越这种前提,在某一规范和基准的参照下,作亦步亦趋的跟随和复制。

不仅如此,我们还应该看到,治理和善治理论本身具有的局限和存在的危险性。在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中,阿尔蒙德和鲍威尔曾经指出,第三世界的政治发展有一个根本性的矛盾,即发展的逻辑与发展的政治之间的矛盾。[19]一方面,国家建设与经济发展按理应先于政治参与和物质分配。另一方面,第三世界的政治又面临着人们对参政和分配的要求和期望。但由于政治结构的脆弱和缺乏制度保障,这类国家往往又无法如治理理论所要求的那样,让政府之外的机构来分享民主、参与决策。此外,在全球化的语境下,治理和善治理论的危险性还在于,它可能为“新干涉主义”、“新殖民主义”等提供辩护与借口。因为“治理理论尤其是全球治理理论,建立在政府的作用和国家的主权无足轻重、民族的疆界模糊不清这一前提上,强调治理的跨国性和全球性。其危险性就在于,削弱国家主权和主权政府在国内和国际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客观上为强国和跨国公司干涉他国内政、推行国际霸权政策提供理论上的支撑”。[20]新晨

从中央抽身,进入地方社区,由以中央为导向和依托的模式转向以立足地方、打造地方为基础的行为模式,这在转型期的中国地方政府在地方治理和政治发展中体现明显,比如,地方领导人通过发展地方经济,以获取自身政绩的筹码;努力构建和营造一个地方特色社会,使地方社会成员形成自我的一个确认与定位,从而具备了地方与外界交往的一个自立形象和独立主体等等。另一个方面,各种市场化的自主性力量逐步渗入社会层面,使社会结构发生明显变化,相对扩展了社会民间性力量的活动空间。乡村里的村民自治、民营企业的扩张与成长等正是这种力量的体现。但正如上述所言,这种政府性角色和功能的转化与社会性力量的成长和自主能否导致治理结构和方式的制度性变化,如同治理和善治理论所要求的那样,则是存疑的。

就地方治理而言,20世纪30年代有梁漱溟的“乡村建设”理论。[21]主张中国式的地方自治应以乡村为基本单位。构建集政治、经济与文化功能于一体的乡村自治共同体;实行经济合作化和文化道德化。这种方案的提出是以30年代的中国经济形态和社会结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道德化的传统礼治社会——为判断基准的,因此,梁漱溟主张,在乡村创办“乡农学校”来实行政教合一的贤人政治理想。这种理想的未能实现由其当时的社会状况所决定,但其意识,即地方治理需要一定的文化教育作基础却是值得借鉴的。

就当代中国的地方治理和政治发展而言,一方面需要各种政治结构和制度的稳定与坚固,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各个社会主体性力量之间达成某种意识和共识,从而为“善治”治理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1]RobertKeohaneandJosephNye,Introduction,inJosephNyeandJohnDonahueed.,

GovernanceinGlobalizingWorld,Washington:BrookingsInstitutionPress,2000,p.12.

[2]詹姆斯·罗西瑙主编.没有政府的治理[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3]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4]何增科.治理、善治与中国政治发展[J].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中国政治,2002,(5).

[5]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引论[J].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政治学,2000,(1):41.

[6]古德曼.改革二十年以后的中心与边缘:中国正体的重新界定[J].香港:二十一世纪,2000,10月号.

[7]罗伯特·达尔.对民主政治社会条件的比较分析(载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编.民主的再思考)[M].北京:社会文献出版,2000.

[8]赵成根.转型期的中央和地方[J].战略与管理,2000,(3):45.

[9]哈贝马斯.公域的结构性变化(载邓正来、J·C·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

[10]有的学者将civilsociety译为公民社会.

[11]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引论[M].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政治学,2000,(1):43.

[12]邓正来.市民社会与国家——学理上的分野与两种架构(邓正来、J·C·亚历山大编.国家与市民社会——一种社会理论的研究路径)[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邓正来、景跃进.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J].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创刊号,1992,(1).

[13]张康之.权力分散:分权的误区[J].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政治学,1998,(3).

[14]古德曼.改革二十年以后的中心与边缘:中国正体的重新界定[J].二十一世纪,2000,(10):128.

[15]罗伯特·达尔.多元主义民主的困境(转引自杨光斌.政治学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16]郭为桂.中央与地方关系50年略考:体制变迁视角[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0,(3):26.

[17]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引论[J].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政治学,2000,(1):44.

[18]古德曼.改革二十年以后的中心与边缘:中国正体的重新界定[M].二十一世纪,2000,(10):128.

[19]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小G·宾厄尔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政治学杂志范文第8篇

摘要:

伦理学、道德哲学、实践哲学作为伦理道德研究的学科范式在问题意识、研究主题和知识图式上存在着不同的理论架构。伦理学是追问“我(们)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以道德与利益之关系为基本主线,在生活世界图式里探讨伦理道德问题的学科范式;道德哲学是立足“我应当干什么”,以事实与应该之关系为主题,在语言世界(或精神世界、概念世界)里研究伦理道德知识的学科范式;实践哲学是探寻“我们如何在一起”,以个人至善与社会至善之关系为目标,在现实世界里深化伦理道德应用的学科范式。通过这样的区分,厘清伦理道德研究中的多元与一元,揭示当代伦理道德研究的困境,进而指明为走出这样的困境提供伦理道德学科解决方案的可能。

关键词:

伦理学;道德哲学;实践哲学;基本问题;道德困境

在人文社会科学界,提到伦理道德一般人们想到的学科就是伦理学、道德哲学或实践哲学,①而这三个学科范式在学术界关于伦理道德的研究视域几乎是不加区别地加以应用的②。由此而来的问题是:为什么同一个研究领域学科范式却有不同的学科名称?在使用伦理学、道德哲学、实践哲学时是否都是意指同样的研究领域?在使用这三个名称时,是否完全是一种语言的习惯或随意的安排?这样的问题不仅仅纠结着进入这一领域的初学者,而且也使得众多伦理学领域的专业研究者在面对这一问题时含糊其辞。20世纪中叶西方哲学界开始具有一种将伦理和道德区分开来的倾向③,虽然“这个区分的价值仍处于争论之中”,但是,由此而来的一个学理性问题是:是否存在着一种将伦理学、道德哲学、实践哲学学科范式区分开来的可能?笔者以为,这样的辨析不仅仅有利于拓宽伦理道德的研究视角,而且有利于分析当下伦理道德价值多元化成因。

一、伦理学学科范式的生成及其基本问题

“范式”概念和理论是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提出并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系统阐述的,指常规科学所赖以运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规范,是从事某一科学的研究者群体所共同遵从的世界观和行为方式。范式的特点是:首先,范式在一定程度内具有公认性;其次,范式是一个由基本定律、理论、应用以及相关的仪器设备等构成的一个整体并为科学家提供了一个研究纲领;同时,范式还为科学研究提供了可模仿的成功的先例。①后来,它被广泛应用到各个学科的具体研究中,意指各个学科发展阶段的模式。就其本意与在各个学科的广泛应用来说,有以下几个共同点:一是指某个学科(如伦理学)或者某个同质性领域(如科学)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共性图式;二是在一定共同体内部具有一定的公认性;三是指反映一定特殊历史阶段与现实环境的共同研究纲领。

伦理学作为一个学科出现在人类思想史上,无疑是以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科伦理学》为重要标志的。今天,翻看亚里士多德的著作总会有这样的感受:《尼各马科伦理学》似乎比当代书店的里的各式各样的以伦理学、道德哲学命名的那些研究伦理道德的书籍更为亲切、更接地气、更为好懂。这是为何呢?亚里士多德自己在这本著作的第一卷开篇不久就说,“有的道理自本原或始点开始,有的道理以本原或始点告终……柏拉图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并且探索路径到底是来自始点或本原,还是回到始点或本原?……最好是从所知道的东西开始,……对我们来说,研究还是从我们所知道的东西开始为好。所以那些想学习高尚和公正的人……最好从习性或品德开始。”③在此,亚氏为我们指出了伦理学研究与其他学科研究的差别,并且使得伦理学研究从柏拉图本原性的哲学研究中走出来,面对真正的“生活世界”。伦理学是关于生活世界的学问,是在生活世界中追问我们生活的意义和方向,是从“习性或品德开始的”。离开生活世界,我们是无法去理解亚氏伦理学的。亚氏创立伦理学的现实土壤是真实的“生活世界”,没有生活世界就没有亚氏伦理学。所谓“生活世界”,意旨“唯一实在的,通过知觉实际地给予的、被经验到并能被经验到的世界,即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生活世界”可以说是伦理道德产生的共同源头,圣经、古兰经等用讲故事方式所隐含的逻辑恰恰就是对生活世界的本真关注,中国儒家经典《论语》中许多伦理道德概念之所以今天争论不断,正是因为孔子是对于当时生活的不同现状而言的,使用了一些类似的话语,在无法还原生活世界的今天当然是争议不断。在确立了“生活世界”作为伦理学学科诞生的“共性图式”基础之后,我们还需要说明的是这种范式是否获得“一定共同体”内部的共识?亚里士多德虽然创立了伦理学,但亚氏却不是第一个提出伦理道德问题的人。代表着伦理道德第一次在世界史上出现的思想家是苏格拉底⑥,苏格拉底所发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样的人生值得一过?”这个“道德与生活”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后来成了伦理学基本问题: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中国古典中叫义利关系)。“人能所做的最大的好事,就是天天谈论美德……对自己和别人进行考查,不经过考查的生活是不值得过的。”⑦当道德与生活发生冲突时,“现在我们各走各路的时候到了:我去死,你们去活。这两条路哪一条比较好,谁也不清楚,只有神灵知道。”①苏格拉底毅然选择“道德”而不选择“生活”(某种意义上说是放弃人生最大的利益:生命)。正是苏格拉底对美德的义无反顾使得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走上了追问美德的不归路。虽然,柏拉图的《理想国》被人们认为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理念幻想,然后其背后的生活事实恰是柏拉图的生活追问:我的老师苏格拉底一个如此具有美德的人何以会被城邦、被生活所抛弃?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一直贯穿着柏拉图对话集中的伦理道德篇章。在《尼各马科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在提出了幸福的目的论之后,接着就是探讨什么样的生活是幸福,将幸福与快乐相联系(快乐恰恰是体现美德与利益之间的现实悖论:道德不一定快乐,快乐不一定道德),“主要的生活有三种选择,第一种是享乐生活,另一种是政治生活,第三种则是思辨、静观的生活。”②而接下来的讨论中,亚氏通过“人的善就是合乎德性而生成的灵魂的实现活动”③这一定义来说服人们值得一过的生活是在德性的指导下,在享乐生活、政治生活和思辨生活之间寻找中道。由此可知,生活世界在古希腊哲人那里、在伦理道德之中是一个共同的理论出发点。

通过对于“伦理学”第一次出现的相关文献与思想史的梳理,就不难发现“反映”伦理学学科诞生的“一定特殊历史阶段与现实环境的共同研究纲领”即是:在生活世界之中,以道德与利益(道德与生活、义利)关系为基本问题,追问“什么样的生活值得一过”的伦理道德学科范式。在这一研究纲领中,苏格拉底提出了问题,柏拉图揭示了问题,而亚里士多德系统地回答了这一问题,进而为后来研究的人们“提供了”研究伦理道德“可模仿的成功的先例”。

二、道德哲学的近代凸显和理论范式

从西方话语的语言体系来说,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用拉丁语moralis(道德)来翻译希腊语ethics(伦理)本身只是一种语言转换,没有太多的理论旨趣。但是,道德(moralis)被广泛使用应该是近代以来的事情④,特别是到“休谟问题”的发现,使得道德哲学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范式。康德提出的道德哲学,实质上并没有回答休谟问题,而是回避了休谟问题,它不是要回答“是与应当”的关系问题,而只是确定了“应当”产生的主体性条件。在这个过程中,原来建立在“生活世界”之“是”基础之上的“什么样的生活值得一过”的伦理学问题,被康德转换为要在主体性的“精神世界”里确立“我应当干什么”的道德哲学问题。让生活世界归于生活世界,精神世界归于精神世界,二者就如两条平行线一样永远没有交点,这就是康德无法走出的二律背反。黑格尔发现了这个问题,黑格尔明确地意识到,近代哲学的问题是各种对立,所要研究的内容为:一是神的理念与存在的对立;二是善与恶的对立;三是人的自由与必然性的对立;四是灵魂与肉体的交感。①休谟问题被黑格尔化解在一个更为广泛的思维与存在的对立之中,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和解”。黑格尔认为,生活世界与精神世界之间“和解”的基点是哲学,方式是概念,“概念”既包含着客观生活世界的经验,又篆刻着主体精神世界的印记。近代道德哲学是建立在语言世界(或者说概念世界、精神世界)基础之上,以“是与应该”(或者说事实与应该、事实与价值)为基本问题,追问“我应当干什么”的伦理道德学科范式。不同于伦理学立足于生活世界,为人寻求价值方向的“目的论”意识,道德哲学立足于语言世界、概念世界、精神世界,试图确立人之为人的主体性根据,为人的道德行为需求确定不移的“义务论”色彩的绝对准则。不同于立足于生活世界对于人的情感、快乐、幸福与德福一致等经验性问题的研究,而是注重人的理性、义务、责任等道德律令的纯粹性研究。

三、实践哲学的实践使命与伦理道德范式转型

在学术界一般认为,亚里士多德是实践哲学的奠基人。这样的“实践”内涵揭示了几个重要内涵:一是实践是主体的自觉行动,没有自觉就没有行为、没有实践;二是实践主要可以分为面向自然的实践(生产劳动)、面向人际的实践(伦理实践、政治实践);三是面向人际的实践(伦理实践、政治实践)因为其是以自身为目标的过程和实现活动,因而是最高的实践;四是伦理实践与政治实践因为建立在人际之上,因而是人自身的实现活动,这个实现活动本身构成了人生活的现实世界,这个现实世界“通过人的生存实践形成和产生了人类社会的基本价值概念和意义”,因而“是一切人的活动的基本特征与条件。”⑤可以说,行为、实践、现实世界几乎是三位一体的。亚里士多德的实践及其实践哲学思想是隐含在他的伦理学与政治学的理论阐释中的,不像伦理学、政治学那样是显在的。实践哲学的真正确立应该是20世纪中叶西方哲学界兴起的回归古希腊实践传统的所谓“实践哲学复兴”,这样的实践哲学复兴使得实践哲学成为现当代哲学的显在话语,以至于列维纳斯甚至把伦理学成为“第一哲学”。⑥一个颇为奇怪的学术现象是“实践/行为”⑦在近代哲学的认识论转向中几乎被遗忘了。笔者以为,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具有“有意做任何事情”这种“实践能力”的行动主体还没有觉醒,或者说觉醒的主体还不具有普遍性。亚里士多德是要通过实践概念传达对生活世界的追问,提出自己主宰的、以自身为目的的至善幸福是值得一过的生活,是古希腊极少数的哲人和公民们追求的生活。因而这种实践还不具有普遍性,在某种意识上实践是伦理学学科范式得以实现的理性工具,还不是实践本身。而近代道德哲学通过语言和概念在精神世界所要确立的恰恰是“一个超历史、无时间、自主的和单一的理性主体”①,根本无关实践本身。这样的主体通过黑格尔的道德哲学转换成现代人的教养:从一个个特殊的个体上升为普遍的个体。②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实践哲学不具备的“有意做任何事情”的主体,经过近代道德哲学的教化已经普遍存在,因而实践哲学也就有了“复兴”的可能。一般来说,实践哲学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狭义的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二是从实践视角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审视。后一种实践哲学实质上已经是一种关于实践的哲学思考,脱离了实践的本义。本文主要讨论的是作为关注伦理道德的实践哲学与伦理学和道德哲学学科范式的差异,因而主要侧重于前者。由此而来的问题是,原先单一的关于伦理学、道德哲学学科范式在当代学界人们为何要以一种包含伦理学、道德哲学、政治哲学等多种意味的实践哲学来加以取代?如前所述,实践哲学兴起的前提是主体性的觉醒,而主体性觉醒之后,实践哲学面临着双重研究范畴:一是研究主体的行为,一是研究主体间的行为。前者就是我们传统所说的伦理学或道德哲学,后者就是政治学。因为一个个主体自视自身为具有实体性的“普遍的个体”,而忽视自身实践的先在性,不同主体之间呈现出价值多元,乃至麦金太尔发出感慨: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③平等、正义理论受到关注,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纷争不断。伦理道德不再是追问人生何义的幸福主义的伦理德性,也不再是追问主体何为的道德应当,而是要在现实世界里接受实践的检验,在不同理性主体之间追问“我们如何在一起”、个体至善还是社会至善成为实践,哲学讨论伦理道德的基本主题。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含糊不清的政治学似伦理学、伦理学似政治学,在现当代的实践哲学中实现了彻底的融合,伦理学指向政治哲学、政治哲学指向伦理学。正说明这个世界在走向一种去道德的时代,因为实践哲学所关注的不是道德的哲学,而是哲学视野下的道德;关注不再是坚定的伦理道德价值观念,而是在实践视野下的伦理道德何为。

四、伦理道德的基本问题及其当代困境

20世纪八九十年代,曾经有一场持续多年的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讨论,当时讨论的主要观点有:一是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二是道德与社会历史条件关系问题,三是什么是善、善何以可能等基本问题。④最终以罗国杰先生在《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一书中将道德与利益关系确定为伦理学基本问题而告一段落。21世纪初,肖群忠先生又旧话重提,发表《伦理学基本问题新论》,提出“道与德、义与利、群与己”的关系作为伦理学基本问题的三要素。⑤需要注意的是,前者的讨论几乎是在马克思主义立场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讨论,后者是在中国传统伦理语境中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讨论。似乎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中,作为伦理学发源地与学科范式明显的西方哲学传统被遮蔽了。何谓伦理道德基本问题?就是使得伦理学或道德哲学成为一门学科的问题,就是贯穿整个伦理道德思想史的问题,就是研究伦理道德必须回答的问题,就是所有伦理学研究学术共同体必须面对的问题。由此,伦理道德的基本问题在马克思主义者、中国传统伦理、西方伦理传统那里应该是一样的,在不同时代也应该是一样的,在不同的历史境遇中也应该是一样的,这样的问题才能够成为伦理道德的基本问题。

结合前面对伦理学、道德哲学和实践哲学学科范式的历史梳理以及中国学界关于伦理学基本问题讨论的现状,伦理道德的基本问题应该是:道德与利益、事实与应该、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三个基本问题。这三个问题的表述应该说是面向当下语境的,它在西方传统中的表述是道德与生活、是与应当、个人还是社会,在中国传统中的表述是义利、名实、群己①,在马克思主义立场那里即是道德与利益、历史与道德、善恶矛盾等。同时,这三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思想家追问伦理道德时不可回避的主题。之所以这三者能够作为一个整体成为伦理道德的基本问题,从知识论的视角来说,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问题是一个价值论的人之为人的问题,是与应当的关系问题是一个探讨道德本真的认识论问题,而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关系问题则是一个面向现实世界的实践论问题,价值论、认识论、实践论的三位一体构成了伦理道德的本质,解决了伦理道德的本体论问题。

在这样的伦理道德基本问题与主题视角下,结合前面的讨论,可以将伦理学、道德哲学与实践哲学作更为明晰的一个表述如下:学科范式共性图式伦理道德主题基本问题知识范畴伦理学生活世界道德与利益我(们)要过什么样的生活?价值论道德哲学语言世界(精神世界、概念世界)是与应当我应当干什么?认识论实践哲学现实世界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我们如何在一起?实践论需要进一步指出的是,虽然将伦理学的主题界定为道德与利益,但并不是说是与应当、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等问题就不是伦理学研究的主题。事实上,道德与利益、是与应当、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都是伦理学、道德哲学与实践哲学的主题。在伦理学诞生的古典时代,在什么样的生活值得一过的生活世界追问中首要解决的主题就是道德与生活(道德与利益)的关系,解决的路径是要过美德的生活,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美德是否可教”,这个问题一直困惑着希腊哲人,《尼格马科伦理学》某种意义上就是对这一问题的回应。这个问题显然就是一个是与应当的关系问题。而苏格拉底的悲剧正是个人至善与社会至善的“道德冲突”的悲剧。同样,在道德哲学中,还有美德伦理(道德与利益)、规范伦理(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和元伦理学(是与应当)的分类。通过伦理学、道德哲学和实践哲学的学科范式辨析,是要说明伦理道德基本问题在逻辑上是同构存在的,在时间序列上它们的出现与完善又是有主次之分的(古典时代是美德的义利之辨是主要矛盾、近代是与应当是认识论主线、现当代是平等正义的群己争论是时代热点)。在学科范式上正是这种逻辑的同构存在造成了我们认识上的相互混淆,正是时间序列的主次之分使得我们能够走出伦理学、道德哲学、实践哲学之间混沌不清的思维混乱。